我国果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变化

应用领域: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基因/基因组/测序,其他生命科学,粮油及淀粉豆制品等制品,动物性食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蜜饯/酱腌菜等制品,饮用水及饮料,酒类,茶叶及制品,蜂产品,烟草,乳制品和蛋制品,调味品,烘培糕点/饼干/膨化/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速冻类食品,糖果果冻巧克力可可咖啡类,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水产加工品,食品有机污染物,微生物和致病菌,重金属,特殊食品,其他食品,饲料,环境水/废水/饮用水,土壤,二噁英/POPs,煤炭,其它,原料药/中间体,化学药,中药/天然产物,生物制药/仿制药,药品包装材料/辅料,兽用药,化妆品,药物代谢,保健品,其他,可再生生物油,橡胶,塑料,日用化学品,农药,其他,纺织/印染/服装/皮革,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质材料,法医,临床微生物学,其他,试纸/试剂盒,其他

资料类型:标准

方案摘要

我国在农药残留问题上起步较晚,农药残留限量是食品农药残留评价与监管的重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消费的重要保障,同时制约着我国贸易壁垒。2014年3月20日发布,2014年8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是我国监管食品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两年后,2016年12月18日,我国再次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该标准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的修订,2017年6月18日起实施,并代替GB 2763—2014。

新标准修订了果品中59项农药限量,新增了果品中97项农药限量,涉及农药80种。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变化与GB 2763—2014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的技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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