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清单
序号 模块名 英文描述 中文描述 数量
1、主机 GCMS-QP2020NX(含NexisGC-2030(带AFC)单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1个
2、工作站 SoftwarePackageCHNFORGCMS-QPSeries中文工作站1个
服务条件:
1、此仪器设备押金(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安装费:(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
2、色谱柱,样品瓶,溶剂等消耗品由甲方另购。
3、乙方在租赁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上仪器设备非人为损坏的维修维护。
4、安装调试5个工作日前甲方须按照安装调试准备条件确认单所列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并回传确认单。
5、乙方收到押金后预计20个工作日内发货。
付款条件:
租期 每月租金 RMB 第1期租金 RMB 第2期租金 RMB 第3期租金 RMB 每期时长
6个月 13750.00 41250.00 41250.00 —— 2个月
9个月 12500.00 37500.00 37500.00 37500.00 3个月
12个月 125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4个月
设备押金:RMB50,000
安装费:RMB3,000,9个月和12个月租期的免安装费。
付款时间、方式
1、本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仪器设备押金,在合同结束后全额退还。
2、租金分三期付清。按以下条款执行:
2.1、首期租金支付,甲方于仪器设备安装前5个工作日支付乙方。
2.2、第二期租金支付,甲方应在首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支付乙方。
2.3、第三期租金支付,甲方应在第二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支付乙方。
3、安装费于仪器设备安装前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乙方,9个月和12个月租期的免安装费。
4、乙方收到租金款1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租金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支付方式:电汇。
关于租赁期间的仪器设备所有权
买断租赁期间,如甲方需要买断该仪器设备所有权,则按以下条款执行。
1、距离合同租期结束大于10个工作日条件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仪器设备所有权购买申请并签署补充协议,甲方在发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补仪器设备款后方可取得仪器设备的所有权。
距离合同租期结束不超过10个工作日时,甲方不再享受仪器设备购买权力。
2、应补仪器设备金额为仪器设备的货物总值减去租金抵扣额值。
本合同乙方出租给甲方的仪器设备总货值为:(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小写)¥485000.00 。
3、合同期内租金抵扣算法:抵扣金额值=按每期已支付租金金额乘以抵扣系数后累计值。
具体参考如下:抵扣金额值=第一期租金×90%+第二期租金×80%+第三期租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