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百科网

搜索

喜欢作者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

自来水厂两次被污染 江苏环保厅现场调查要求治污

2010.12.20
  中国环境报 见习记者 范圣楠 李莉 记者 闫艳 高杰 兴化报道 江苏省政府近日收到一封人民来信,内容为“江都小炼油厂违法排污殃及兴化70万百姓喝水”。收到信件后,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江苏省环保厅立即派人奔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70万兴化人能喝上放心水。

  取水口设置不合理,饮用水源环境得不到保障

  关系到70万兴化人喝水的是位于兴化市周庄镇的兴化市自来水厂,它是兴化市设定的区域供水重点工程,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吨/日,取水水源为卤汀河,总投资3亿元。

  2008年5月,兴化市自来水厂工程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同年7月和12月,泰州市发改委分别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但其水源地设置的有关行政许可还没有通过江苏省水利厅等部门审批。2010年7月初,兴化市自来水厂在未取得取水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开始试运行。9月23日和10月2日,水厂两次因受到污染而停水。

  江苏省环保厅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现场调查后发现,兴化市自来水厂受到污染的原因是位于其上游2.2千米处的江都市碧水油品净化再生厂偷排污水;同时,周边江都、姜堰和兴化等地存在炼油加工企业及流动土法炼油船,给水源地安全带来了隐患。

  此外,水厂取水口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由于卤汀河为双向河流,受上下游工业、生活、交通及农业面源等多种因素影响,现状水质较差,常年在Ⅲ类~Ⅳ类之间波动,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调查人员还发现,兴化市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涉及兴化、江都、姜堰和泰州市海陵区等地,而水厂从2008年立项建设至2010年卤汀河水源地出现水质污染问题期间,兴化市政府都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其水源地的设置与上下游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沟通磋商,没有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从长江引水才是长远之计

  记者获悉,江苏省环保厅于10月就此事曾会同扬州市、泰州市环保局和江都市、兴化市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检查和协调调度。随后,调查组在兴化市召开兴化市自来水厂水源问题协调会,并形成《兴化市周庄水厂水源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提出了兴化市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工作的近、远期目标和要求。

  调查组提出,兴化市自来水厂水源地卤汀河水体易受上下游多种污染因素影响,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水源地。而兴化市是苏中地区唯一没有直接引长江水作为区域供水水源的县(市),因此,自长江引水是兴化市区域供水工程的迫切需要,工程投资不大,通过泰州引江河引长江水,可操作性较强,是保障兴化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最佳途径和长远之计。 江苏省委、省政府将就兴化市自长江引水进行专题会办,协调省水利、住建、环保、南水北调办等部门统筹规划,加大对兴化饮水工程建设的扶持,力争尽快实现从长江引水的区域供水目标。

  在协调会召开之后,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和江都市环保局对江都市碧水油品净化再生厂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再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消除当前饮用水环境安全隐患,需多部门联手治污

  兴化从长江引水仍需时日,当前饮水安全如何保证?

  针对这个问题,江苏省环保厅要求兴化市、江都市两地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履行水源地设置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并完善两地政府及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团结治污,共同保障兴化市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江苏省环保厅还提出,兴化市应就自来水厂水源地及保护区设置与上游县、市、区充分协商,争取相关县、市、区政府的理解和配合,并严格履行行政审批和许可程序,尽快完善水源地设置报批等相关手续;江都市应重点做好对碧水油品净化再生厂的环境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此外,江苏省环保厅要求泰州市、扬州市及兴化市、江都市、姜堰市等地政府组织公安、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分别对水源地上下游地区的土法炼油、水上交通污染、农业面源、沿线工业污染源进行检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努力改善卤汀河水环境质量。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在兴化市自来水厂水源地未作调整前,水厂卤汀河取水口上下游各5000米、沿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须经江苏省环保厅备案同意,从严控制有水、气污染物排放的各类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扬州和泰州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卤汀河沿线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江苏省环保厅将加大对兴化市自来水厂周边污染源的突击检查和后督察,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