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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办令”成为一纸空文 当地官方成保护伞

2010.10.26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辽宁营口造纸厂“榜上有名”,被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治理污染。然而,记者近日到这家造纸厂采访发现,机器仍在轰鸣,污水依旧排放。

  在环保部门此次挂牌督办之前,辽宁省环保厅已在2008年4月就向营口市政府下发了监察通知,随后营口市按照环保厅要求向营口造纸厂下达了“停业整顿”令。进入2009年,该企业却恢复生产。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国家部委和省里两个“督办令”,在这里成为一纸空文?

  不难推测,任何“有恃无恐”的违法行为背后,往往有“保护伞”在撑腰,营口造纸厂也不例外。调查发现,该市基层环保局领导也“坚定”地支持排污企业,认为企业不能停产,只要抓紧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早日实现达标排放就行。不仅如此,抓环保的副市长曾主持会议,决定排污企业恢复生产。可以想见,这样“高规格”的“保驾护航”,企业能不胆大包天吗?

  当地政府公然为污染企业撑腰,有很多堂而皇之的理由,如当地政府一位负责人就说,“这是在统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上做出的决定”。这类“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想法与做法,都是科学发展观出了问题。倘若照此“统筹”,“金山银山”倒是堆起来了,可绿水青山就会“统筹”没了。

  国家部委和省里两个“督办令”,竟然关不掉一家污染企业,这是一种悲哀,也是个警示,它暴露出环保运营机制、监督机制的制度性缺陷。许多地方环保工作至今未真正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是否重视环保工作几乎全凭官员自觉。当下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大干部环保问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让污染企业不敢放肆,让地方官员不敢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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