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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倒计时 迎接一场严肃的京都议定书保卫战

2010.10.27

  如果将对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期望值评价为“过高”的话,那么此次外界对坎昆会议的期望值则是过低了。

  美方谈判代表手中砝码越来越少,在谈判桌上却越来越靠近目标,也越来越挑战发展中国家的底线。从此种意义而言,坎昆会议将是一场严肃的《京都议定书》保卫战。

  不过,要想冲破多边谈判变成中美双边争执场所的怪圈,恐怕是在坎昆会议上谈判策略方面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哥本哈根提供了气候政治可以与气候变化科学寻求共同点的时机破灭后,漏洞百出的气候政治与气候变化科学已渐行渐远。

  美方要求依旧

  以承办天津会议为例,中方在坎昆会议之前,尽力向各谈判方传递了中国对于减排的承诺与行动。

  在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托德·斯特恩访华期间,由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亲自陪同参观了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与华能天津IGCC电站,斯特恩也对记者表示,他对中国的减排行动“没得话说”,非常赞赏。

  也参观了华能天津IGCC电站的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能源专家戴维森等人则表示:“尽管我们常常强调采用可再生能源对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中国的现实情况,所以采用最先进的煤炭技术(包括CCS技术),对中国实现2020年碳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在天津的亲眼所见让我们对中国的减排承诺更加有信心,”戴维森表示,“我们看到,中国一方面努力满足其高速发展的经济对能源的需求,另一方面也积极解决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问题。”

  然而,对于中国减排行动的认可,并不妨碍美国谈判方继续推进对中国减排义务法律化的承诺。

  由于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理解的不同,坎昆会议上,一场以中美谈判方为代表的冲突在所难免。

  在10月初天津会议的谈判现场,当美国代表团谈判代表乔纳森·潘兴作出要以《哥本哈根协议》为谈判基础的发言时,争执大面积爆发。

  在国内气候立法前景不明的情况下,美国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的手中砝码越来越少,因而在此情景下还要试图偷换《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概念的行为,愈发牵强。

  中美争执怪圈:《哥本哈根协议》

  离坎昆会议召开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托德·斯特恩访华,并与中国国家发改委进行了2天闭门会议,在随后10月22日的记者会上,斯特恩谨慎地将他的失望情绪总结为“除了我们已经做过的事情,也没什么新东西了”。

  此前,斯特恩在纽约举行的主要经济体会议上将美方的谈判观点陈述得非常直接:“当你想到那种老的《京都议定书》范式,即发达国家需要有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或者只是自愿地进行一些减排行动,这不是《哥本哈根协议》。”

  “与此相反的是,《哥本哈根协议》所设想的,是所有的国家,包括承诺减排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同样基础上,都同意要执行这些行动。”斯特恩表示,“去年的这项协议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上述内容,以及用一种具有国际透明度的方式来执行。”

  “在今年,无论达成任何协议,这些元素都是明显必需的。”斯特恩强调,“今年的确有缔约方在谈判时打算改变官方语言,认为发达国家必须做出有法律约束性的承诺,而发达国家只需要彻底的自发性行为,当然我们不会答应这种事情。”

  随后,在华两天闭门谈判后,斯特恩在北京表达了两个观点,首先,“一份旨在减排的全球气候协议还是有望达成的,但这取决于各国的努力和政治意愿。”

  同时“会议还有很多周,(谈判)向两个方面发展的可能性都存在。”斯特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尽管预先外界并未对斯特恩的中国之行在谈判方面作出更高期待,然而他此次表态表明其中国之行并未有任何谈判突破。

  斯特恩所反复强调的“政治意愿”以及谈判有朝着两个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均与《哥本哈根协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上的地位有关。

  目前,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其第一承诺期将在2012年到期,议定书作为一种模式将长期存在,然而在讨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的过程中,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则在寻找方式彻底结束《京都议定书》。

  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上,在最后时刻,美国力推并促使了《哥本哈根协议》的出台,在随后的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谈判中,美国则力求以《哥本哈根协议》作为谈判基础,改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然而在10月初的讲话中,斯特恩就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称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柏林墙”,并称《京都议定书》是一种错误的文本解读。

  “例如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且到2020年排放将超过美国60%,你怎么允许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一种体系,中国的待遇可以同乍得(中非国家)一样?”斯特恩表示,“因此一定要让所有的主要排放国,占世界总排放量85%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加入到同一个体系之中。”

  在天津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表示,“中方并没有按照美方所理解的解释,来落实《哥本哈根协议》。”

  “斯特恩先生对《哥本哈根协议》的解读,就是说《哥本哈根协议》取代了《公约》的规定,取代了《公约》的原则,取代了《京都议定书》,等于是根本否定了《京都议定书》、《公约》、《巴厘路线图》,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苏伟表示。

  适应资金的渴望

  然而斯特恩数次暗示,在此原则问题上的僵持,将有可能影响到其他“一揽子决定”政策的达成。

  “的确,还存在资金、技术,适应以及森林问题等。”斯特恩表示,“我认为这些方面,还是有着广泛共识的。”

  “然而从一个平衡点角度考量,你不可能只在这些方面(上述问题)有进展而在其他方面没有进展(减排和透明度问题),这些都需要并肩前进,或者至少以相同的速度移动。”斯特恩表示。

  与此同时,各谈判方都将建立绿色基金作为坎昆会议的切实成果。

  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世界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GDP损失最大的10个国家里有6个在亚太地区,1997年以来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82%也在亚太地区(根据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盟的统计)。

  亚太地区的贫困国家和人民在生命、生计和财产损失方面受害最深。例如,低收入国家承受着全球热带风暴风险的八分之一,而死亡风险却高居五分之四。

  鉴于受灾总人数的85%集中在亚太地区,因此缓解该地区存在的一系列特殊的脆弱性因素至关重要,这些脆弱性因素包括城市化速度空前、制度安排薄弱、缺乏适当的风险监测和灾害准备,加上趋于上升的地震和气候事件。

  世行新的研究成果显示,适应2050年全球气温上升2摄氏度的成本约为每年750亿至1000亿美元,其中亚太地区所占比例最高。这些投资中的大部分需要用于改善排水和公共建筑、海岸带、供水和防洪等基础设施,使之适应气候变化,约占适应成本的54%,而道路约占23%。

  这就凸显出12月在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取得实质性成果的重要性:如果在气候变化领域不能取得进展,全球减贫进程就会受到影响。

  世界银行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灾害风险管理项目负责人吉哈对记者表示:“各国对于减灾预防性投资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些领域包括预警系统、以社区为基础的灾害风险管理、能够抵御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等,这说明大家越来越认识到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对来之不易的经济增长和减贫成果构成的风险。”

  自11月29日开始,全球气候谈判代表将在墨西哥坎昆进行为期2周的全球气候变化峰会,目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的谈判组织能力和效率受到质疑,如坎昆一役不能扭转形象,将陷入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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