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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提供职前乙肝检测 成都一家医院受到处罚

2010.11.26
  28岁的小伙子龙跃(应当事人要求为化名)在成都遭遇了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最为担忧的事情本已谈好薪酬,却因入职体检的医院违规进行乙肝五项检查,并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信息透露给公司,使其与高薪工作擦肩而过。

  11月4日龙跃将医院投诉到成都市卫生局,经过调查,11月18日成都市卫生局对违规医院下达了警告和罚款9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意见书。这张卫生行政处罚意见书可能是三部委《通知》下发以来,全国首个对提供职前乙肝项目检测的医院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

  一份体检报告丢掉工作

  “对不起,我们公司已经招进新的人了。”今年8月下旬,一个电话让龙跃不得不接受原本板上钉钉的工作不翼而飞的事实。身为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龙跃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与热爱的工作擦肩而过了。

  龙跃2005年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前几年一直在上海工作,今年5月决定回四川发展。7月,他向成都一家公司投了简历,应聘“天线工程师”一职。1个月后,该公司通知他去面试,经过3轮面试,龙跃获得公司认可,双方还谈好了5500元的月薪。

  约定好8月16日正式上班时,公司特别提醒龙跃,报到时要带上成都西区医院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并强调要空腹抽血检测。8月13日,龙跃来该院体检,“当时我看到有一张是关于乙肝检测的报告,我晓得自己有这个病,就喊医院把报告给我,我自己与公司联系。”龙跃说,他的要求被医院拒绝,医生称医院和公司有协议,一定要将体检报告交给公司。

  心怀担忧的龙跃马上给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当时公司回答这种情况要再考虑一下。”一周后,公司给龙跃的最终答复却是“已经招了新的人”。

  违规医院遭卫生行政处罚

  不甘心的龙跃网上查询得知,今年2月卫生部等三部委已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体检时,如不是受检者本人要求,医疗机构也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

  随后,龙跃在成都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组织负责人成卓帮助下,将成都市西区医院的行为投诉到成都市卫生局。经过调查,卫生局回复龙跃,成都市西区医院“在开展体检服务中,仍将乙肝检测作为体检项目进行检测并存在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其违规事实存在”,已对医院做出警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医院下达了罚款9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意见书。

  “我只是希望能维护自身利益,希望乙肝病毒携带者也能有平等就业的机会。”面对成都市卫生局的回复,龙跃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成都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在调查中还发现成都西区医院体检中心根本不具备职业健康的体检资质,目前该院已停止了对健康体检乙肝项目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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