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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与深圳市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010.11.29

整合四方优势 应对贸易措施 项玉章袁宝成出席

   11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深圳共同签署了《关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国家质检总局总检验师项玉章、深圳市副市长袁宝成共同见证了签字仪式。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主任王霓霓、深圳检验检疫局局长刘胜利、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友军以及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主任张金生代表各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国家质检总局与深圳市政府继签订《关于加强双方紧密联系促进深圳外贸发展备忘录》后在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方面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开了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国家和地方跨系统合作的先河。根据该合作框架协议,四方在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合作、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资源共享便捷渠道、提升深圳TBT/SPS通报评议工作成效和水平、联合培养WTO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等方面开展合作,这也是国家质检总局“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中的创新应用。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整合四方各自的资源及职能优势,提升深圳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提高深圳地区的产品质量,推进深圳地方经济健康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在深圳期间,项玉章还在深圳检验检疫局局长刘胜利等的陪同下考察了该局政务大厅、信息中心以及动植中心和食检中心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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