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疾控函〔2010〕1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我部于2006年印发了《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几年来,各地积极推动《规划》实施,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规划》要求,我部将于近期启动《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内容
根据《〈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终期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政府承诺、目标完成、能力建设等内容。
二、评估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月,各省(区、市)开展评估工作;2011年2月-3月,我部对评估工作现场进行复核。
三、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以县(区)为单位进行,以自我评估为主。省级以抽查方式对地(市)、县(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国家级将对部分省(区、市)进行现场复核。汇总各省(区、市)评估结果,对全国《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
四、评估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保障评估工作实施。
(二)各地要做好资料收集,如实填报材料,认真撰写评估报告。请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评估报告和相关调查表格的纸质及电子版本报送我部疾控局,同时抄送中国疾控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
卫生部疾控局联系人:时颖、刘海涛
联系电话:010-68792364、68792556
传 真:010-68792514
电子邮箱:tbmoh@126.com
中国疾控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联系人:严良斌
联系电话:025-85478029(传真)
附件: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终期评估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