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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关于加强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监管的提案

2011.3.0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持续发展。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种类分为23大类、2300多种(其中食用香料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400多种,食品加工助剂100多种),直接产值超过3000亿,已经成为食品工业重要的行业之一。

  目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行业以及与它密切相关的食品行业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事件较多,对该行业和我国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近些年,媒体屡屡曝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事件,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无不令消费者触目惊心。仅2010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抽查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就包括食档乌梅的胭脂红超标、海南番木瓜的环己基氨酸磺酸钠和糖精钠超标、烤牛肉的苯甲酸、环己基氨酸磺酸钠和糖精钠超标等20多种。

  与食品添加剂及其产业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问题相比较,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却相对滞后。过去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由卫生部所属的各省食品卫生厅 (局)颁发卫生许可证来确定。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2009年6月1日起,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卫生部也于2008年下半年发出通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到期后,不再颁发新的卫生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

  但作为认证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质局发(2005)202号公告所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名录,仅覆盖了23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的不到300种。即目前大约只有13%的食品添加剂(企业)能有资格申请生产许可证,而大多数的企业处于不得不违规生产的尴尬局面。这将对食品添加剂行业和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生产产生很大影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由于食品添加剂企业(行业)监管交接的问题,目前没有食品添加剂企业具体换证实施细则,也没有具体可操作的临时监督管理规定,出现法规真空地带,相关的各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操作程序不明确,行业监管出现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漏洞,这给食品添加剂行业造成了不利局面,并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留下巨大隐患。

  2、由于原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卫生部)、现生产许可证(质检总局)和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信部)的换证关系,或新申请程序,以及与企业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发放(工商总局)等程序关系不明确,使原有的大量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面临困惑,处于无从着手、发展混乱的状态,出现大量非法生产现象。

  3、由于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工业中超过80%的食品密切关联,而目前换证和认证工作滞后,因此大量应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企业在法律或法规层面上已成为 "在食品中添加非法产品或非法添加物"的"非法生产企业",其后果十分严重,而且也容易被非法企业钻空子。此外,目前这种状况,也容易被境内外媒体曲解、放大、恶意炒作和报道,一旦出现公众与媒体的质疑,将会给政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

  2010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已经突破6万亿,是保就业、扩内需、促发展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更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民生产业。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

  为此,我们建议:

  1、由质检总局会同工信部,尽快完善食品添加剂名录,共同制定食品添加剂企业新申请程序,明确换证关系以及企业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发放等程序关系,使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生产规范有序。

  2、尽快由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包括法律、管理、技术及生产方面的专家,共同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定,使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和食品行业规范生产和使用添加剂进入严格监管和科学规范的发展状态。

  3、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检测和监测的数量和频次,确保食品添加剂处于可控的状态,一旦出现问题,预警系统将发挥作用。适时报道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

  4、尽快理顺管理关系和监督管理职责,既保障合法企业依法规范生产,保障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又能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顿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进一步避免出现监管腐败的可能和境内外媒体的恶意炒作。

  5、尽快制订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明确食品添加剂产品和生产企业要求的证件、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以及产品和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标注,以保障我国食品工业产品(包括餐饮行业)的规范生产和消费者的安全。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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