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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福岛次生效应”:思危方能安居

2011.3.21

  引言:反思“福岛次生效应”

  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东北部发生里氏9级地震,并引发强烈海啸,导致局部地区火灾和福岛核电站几个机组相继发生爆炸,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这一系列灾难不仅给日本带来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在全世界相继引发“社会地震”。其中,福岛核电站核事故(目前被定为五级)给中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慌。3月16日、17日在中国全境掀起的“抢盐”风潮可谓发生了“福岛次生效应”。在“抢盐”风潮退去之后,国人难道不该扪心自问:我们到底怎么了?如果在中国发生类似事故或灾难,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显然,“福岛次生效应”暴露出我国现存的危机隐患:

  首先,暴露了信仰真空。在中国社会历史中没有宗教信仰,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够经历几千年的磨砺,主要依靠了儒、道、释等思想传统和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体制。21世纪以来,网络信息技术使中国公众拥有了获得开放信息的可能性。但是,由于缺乏调动民族精神的统一意志和信仰,在始料不及之时,公众只能把一切看似能够自保的信息当做“救命稻草”,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暴露了安全知识匮乏和防护手段缺失。公众不具备与核能、核安全相关的最基本常识,更没有任何判断核辐射的手段。

  第三,暴露了政府现有的应急预案存在严重漏洞。

  总之,我们没有作好应对灾难的各项准备。常言道:居安思危。笔者却认为:思危方能安居。大灾大难是提升公民素质的最好教材和有利时机,只有推动全民深入思考并有效汲取灾难的教训,才有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这不是简单的行政管理问题,而是能否改变原有观念,创建适于新时代的民生安全文化问题。因此,在全社会引发建设中国民生安全文化的问题讨论势在必行。笔者愿以拙文抛砖引玉。

  重新审视切尔诺贝利灾难的教训

  笔者之所以提出“民生安全文化”概念,源于4年前开始关注切尔诺贝利灾难。

  2007年5月,笔者邀请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原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切尔诺贝利事故调查委员会”主席、俄罗斯科学院科技史所生态中心主任纳扎罗夫(А.Г. Назаров)博士到清华大学讲学。其间,纳扎罗夫逐一阐述了对核能的本质、俄罗斯—苏联的核能研究历史与特征、核灾难、核安全以及世界核能发展现状与前瞻等问题的深刻见解。

  切尔诺贝利灾难是纳扎罗夫强调的核心问题。

  1986年4月26日凌晨,莫斯科时间1时23分58秒,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突然发生爆炸,直接造成31人死亡,8吨多强辐射物质被喷射到空中,高放射性尘埃在一周之内随大气环流飘洒在地球各地。其中,造成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周边地区2.94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北京市加天津市的面积)土地被放射性同位素铯-137重度污染(即超过正常允许值的3倍以上)。

  联合国核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认为,全球人类每年受到的平均自然环境辐射剂量大约为2.4毫西弗,从1至10毫西弗都属于人体可以接受的辐射剂量。

  在切尔诺贝利事故发生后,该地区有98.6万人吸收的辐射剂量大于33毫西弗,其中1986年~1989年共计60万事故清理人员在事故后20年间吸收的总平均辐射剂量在100毫西弗,远远超过人体可以接受的辐射剂量。苏联和国际组织人员在20年间进行追踪调查,发现5000多位发生事故时未满18岁的人在事故后患甲状腺癌;曾进入辐射区的人患癌症死亡率比正常癌症发病率高3%~4%。

  国际原子能机构把核事故分为七级,人类有史以来唯一的七级事故就是切尔诺贝利事故。纳扎罗夫认为,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放射物泄漏不是事故,而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一次最大的灾难!

  纳扎罗夫阐释了灾难与事故的区别。第一,灾难往往由许多微不足道的扰动引发,这些微扰成为日后灾难的导火索。有关资料表明,在切尔诺贝利灾难发生之前,曾经有关于发电机组本身技术设计运行缺陷的记录,但均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第二,灾难的特征是彻底毁坏原有机体或组织,这种在临界点之后发生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呈无序扩大趋势。而通常所说的事故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可逆性,比如,如果风把房顶吹歪了,吹破了,只要地基还在,图纸还在,勤劳的主人就可以把它再建起来,不会影响周围环境,这不是灾难。同样是这座房子,如果它位于核灾难区域,或位于强烈地震发生的区域,则不可能复原。

  第三,灾难发生得非常突然,速度之快让人无法应对,即便事先作好任何准备都于事无补,在灾难面前任何人都无能为力。

  第四,从后果上看,灾难比事故带来的损失要超过1000倍或数千倍,而且处理灾难所消耗的资金绝对不是一般事故所能比拟的,几乎能把国库掏空。可以说,切尔诺贝利灾难是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

  切尔诺贝利灾难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以及政治诱因。其背景特征是20世纪20年代~80年代的计划型经济社会以及专制的苏联体制。政府、专家和公众过分关注核电站的经济效益,而无视其潜在的生态危害或对此全然无知;把核电站当做一般电站管理,过分相信技术体系本身,而轻视与规范操作相关的其他文化要素;封闭以往核事故信息等都是导致切尔诺贝利灾难的复杂原因。在灾难发生后引发一系列重大问题,例如:能否和如何消除核辐射?如何安置从灾区撤出的移民?他们今后是否还能回到自己的故乡?如何安抚公众的恐慌心理?能否和如何恢复受辐射人员的健康?如何落实善后工作的经济来源?如何应对公众对政府产生的信任危机?等等。由于这些问题当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所以,切尔诺贝利灾难成为导致苏联解体的“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棵草”。

  中国核电事业现存问题

  我国目前正处于核电事业大发展时期,更应当直面正视现存问题。

  第一,经济利益掩盖核电安全性。在发展核电事业中,安全是高于一切的原则。但是,目前我国大陆的核电企业分属各个不同的利益集团,核电项目与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在核电站选址、上马的数量和时间等问题的决策上往往首先考虑经济利益,而把核电事业的安全性放在次要地位。福岛核电站之所以没能在第一时间内有效采取应对措施,正是把经济利益当做比公众安全还要优先考虑的因素所致。这一教训足以令我们再次震惊。所以,中央政府对我国今后核电站审批采取审慎的态度是非常明智的。

  第二,过度相信核电技术,而忽视核能的潜在危险。尽管中国近年来核电技术已经得到长足进展,特别是高温气冷堆技术在反应堆固有安全性方面目前走在了世界前列;但是,我们时刻都不要忘记:世间万物复杂多变,所有核事故都是在发生以后才暴露技术缺陷的,没有万无一失的技术。

  第三,现有台湾海峡两岸的核电站布局存在安全隐患。纳扎罗夫注意到,中国台湾海峡两侧核电站的分布是:台湾一面有9个发电机组,而海峡对面的江浙以及广东一带共有11个发电机组(2007年),如此密集的核电站布局呈现极不安全态势,况且这一带是中国人口密集和经济发达区域,一旦有闪失,后果不堪设想。

  第四,核电站安全信息对公众封闭。中国现有的核电站分别采纳了包括法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和我国的技术。作为国家纳税人,公众有权了解诸如各种核电技术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暴露过缺陷,各个核电站在多年运行过程中是否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故,核电站采取哪些防辐射措施等等问题。作为核电运营者,应该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进行核电安全知识的普及和辐射防护教育、培训。否则,一旦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公众将处于完全无知、信息不对称和被动无助的局面。这对于公众是极其不公正的。

  第五,对核安全的重视不能仅限于核电站,而要推广到核燃料循环全过程。如果说在切尔诺贝利灾难发生后,世界拥有核电技术的各国都大大改善了核电站安全技术,但是由于核燃料具有放射性,所以对核安全的监管不能仅限于核电站,而应该落实到从核燃料的采掘、提纯生产、运输、发电和乏燃料的保存和后处理的全过程,即加强核燃料循环全过程的严格管理与检测。

  第六,我国严重缺乏核能领域的高级人才,人才储备不足。发展核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业,但由于许多因素导致该领域高级人才青黄不接。这与我国大力发展核电事业的战略不相匹配。

  其实,作为核电外行,笔者对该事业内部存在的所有问题并不都清楚。之所以提出以上问题旨在说明,我国的核电事业并不仅仅关乎到核电专家和核能企业,它受制于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每个关心国家未来发展的公民都有义务关注核电事业的发展,而核电企业也需要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特殊行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我国的核能规划是否应该同时考虑与世界的核能规划同步发展,以保证拥有合理的布局,呈现平衡发展态势。

  民生安全文化

  21世纪,人类进入高风险时代。如何应对越发频繁出现的各种天灾人祸?日本国民在大灾面前表现的镇定以及及时采取的自组织营救行为,为世界做出了榜样。相比之下,在我国出现的“福岛次生效应”为我们提出建立民生安全文化的迫切性问题。

  笔者认为,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心理感受,同时表明一种平衡状态,需要一系列物质保障,应该成为人类的行为规范,拥有社会体制作为保护。安全问题与人类密切相关,因此涉及到文化。

  在切尔诺贝利灾难发生后,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在1986年提出“安全文化”概念。这一概念的内涵随后不断被充实。到1991年,安全文化拥有了明确定义:“安全文化是存在于组织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厂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

  上述安全文化概念涉及到核电厂中的管理层面、执行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观念。相对于公众和核电厂以外的其他更广的范围,安全文化概念有局限性。所以,笔者考虑可以借用这一概念并加以拓展,引申出“民生安全文化”概念。

  民生安全文化指与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存在的稳定性、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可保障性相关的观念、规则、行为方式、习惯的总和。

  民生安全文化是一种亚文化,关乎到个体的生命存在和人类的生存价值。营造民生安全文化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公民自我学习机制、社会保障体制和法律保护体系,提升每个公民的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促进公民素质提高的同时,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类可持续发展。

  对于我国,民生安全文化可以基于传统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两个最简单的基本原则。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伤害他人利益。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即在社会关系中提倡相互尊重、相互帮助。这两个原则看似简单,实施却不易。尤其在大灾大难来临之际,这是保障自救和自组织救助的前提,既便于传播,也易于接受,与现行各种宣传和当代背景相符合。

  营造民生安全文化,具体表现在:在公众层面上,通过宣传和教育机制,在民生安全文化原则下,使公众提升尊重生命价值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安全防护训练,逐步实现具备“小灾自保、大灾不惧”的应变心理和防范手段。充分发挥每一位个体生命的创造力和对群体保护的凝聚力。

  在专业工作者层面,既要提倡勇于探索真理,也要提倡保持社会责任伦理,把科技发展与民生安全相结合,把民生安全作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出发点。

  在各级行政部门层面,民生安全文化的确立取决于能否破除“只唯上不唯实”的官僚习俗,能否变管理系统为服务系统(例如:在完善现有的监控设备基础上,能否同时安装给公民提示的灾害报警系统?),形成实事求是的社会风尚。另外,通过建立并完善各种法律(包括研究与应对灾难相关的法律)体系,以法律作为外在约束个人和群体采取有利于全体社会的行为方式;通过新闻媒体,树立以道德规范作为提升个人内在素质的行为准则。

  当今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会变得更加开放,从而为民生安全文化提供了良好的立体网状“智能生态”系统。时代要求我们改变原有的生存观念,现实的危机督促我们尽快掌握生存技能。这些都依赖于建立社会整体的民生安全文化。

  灾难带给人类的不仅仅是伤痛,从危机中觉醒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每一个人都肩负人类未来发展的使命。13亿人口除了需要创造物质财富,更需要创造丰富的精神价值。核泄漏带来的生存危机为我们敲响警钟:思危才能保障生活更有质量。我们不仅要活着,更要活得有意义,从而使每一个生命都绽放出绚丽光彩。民生安全文化是否能够成为我国的一种新型社会文化,希望得到公众的共同深思。

  (作者为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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