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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食药监局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警示制度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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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渤

致力于为分析测试行业奉献终身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全市80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关键控制环节,建立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环节警示制度,通过警示提醒,防控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积极推动警示制度落到实处,聊城市局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统一制作4000份警示标语牌,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方案,确保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明确关键控制环节。警示制度纳入重点的关键环节包括:原辅材料验收、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出厂检验等4个环节,通过在全市800家食品生产企业悬挂警示标语牌,督促企业制定符合岗位特点和工艺要求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的方式,对该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警示和指导,起到时刻提醒的作用,增加风险防范意识。

  明确关键环节重点。原辅料控制环节。重点警示查验供货者资质、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重点警示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对关键控制点及相应参数做出标识,并制定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的操作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环节。重点警示企业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明确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并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出厂检验环节。重点警示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所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销售。

  通过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环节警示制度,将有效防控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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