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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环保督察案例 垃圾处理领域问题不少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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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四川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一批在环保督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通报的几起典型案例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引发关注。

  据了解,自2016年6月底起,四川省相继对德阳、乐山、广安、泸州、达州5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个别谈话、现场点位检查等方式,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了32个县(市、区),受理来信来电举报545件,移交问题线索226个。

  其中,被督察地方根据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依法查处企业174家,处罚金额727万元,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9人,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28人。

  ■乱作为:广安市邻水县医疗废物交由无资质公司处理

  督察人员在广安市邻水县督察时发现,邻水县卫生局在明知蔚蓝公司没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集体研究通过了《邻水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交由蔚蓝公司处理。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蔚蓝公司共收集处理邻水县妇幼保健院、邻水县人民医院、邻水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约146吨,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依据调查结果,最后对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原卫生局局长熊政权进行诫勉谈话,采取组织处理,取消其提名担任副县级领导干部的资格,调离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岗位。对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在全县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对县环保局原局长何伟、原副局长孔毅进行诫勉谈话。

  ■超排:乐山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排放

  2016年8月20日,督察组在现场检查乐山市垃圾填埋场时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排放,在线氨氮人为设置上限。

  最后处理结果为,填埋场主管单位乐山市环卫局向乐山市城管局党组作书面检讨。乐山市城管局纪检组对乐山市环卫局分管副局长和填埋场场长两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直接负责人即处理中心主任和填埋场副场长两人进行免职处理。

  ■不作为: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解决方案迟迟不落实

  2013年8月5日,广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智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和部署,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落实。

  2013年11月22日,广安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上报《关于对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进场垃圾进行分流处理的请示》后,汪智勇未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前做出规划和部署,致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服务年限到期前1天紧急通知各区市县、园区,自行选定合适的城镇生活垃圾暂存点。

  同时,广安区修建的悦来镇生活垃圾临时倾倒场未履行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未采取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负直接责任;广安区安监环保局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存在工作不力问题。

  由于汪智勇存在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但因其他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追究其责任。因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存在跟踪汇报不力的问题,广安市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安监环保局作出书面检讨,对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时任局长苟迎春、区安监环保局时任局长唐军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环卫工作的时任副局长夏飞、区安监环保局分管监察工作的时任副局长唐军作出书面检讨。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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