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百科网

搜索

喜欢作者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

山东垃圾处理列入政府考核 无害化处理“一县一场”

2011.5.06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省部分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约谈会议上获悉,我省已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13县(市)政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其中,临朐二场被指出到4月底还未开工建设;费县、平原、夏津、庆云、曹县5座垃圾处理场4月份刚刚开工;安丘、郯城、莘县、阳谷、乐陵、诸城、禹城等7座在建的垃圾处理场进展十分缓慢。

  到场的县(市)政府负责人逐一说明了影响工程进展的原因,选址定点难、环境影响评价复杂、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投资商资金不到位等是主要原因。他们也说明了最新的进展情况:最早6月底、最晚10月底可完工投用。

  这些县、市被要求会后抓紧研究整改意见,尽快落实到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这13个县(市)挂牌督办、跟踪调度。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面临向省政府写检查、在省组织的各项评优评先中被“一票否决”;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据了解,2009年,我省提出三年内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一县一场”目标,今年是最后一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对如期完成此目标向全省人民作出了承诺。

  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度的数据,截至4月底,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2座,在建36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2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从该厅提供的项目表上,记者看到,全省规划建设(有的已运行)的110座垃圾处理场中,有9座处理方式是焚烧发电,1座焚烧,其他以卫生填埋为主。投资最大的是在建的青岛市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批准投资6.8亿元。另外还有10座垃圾中转站。

  会上强调,垃圾处理项目选址要和村庄、居民点保持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征地补偿要及时足额到位。要公开招标选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非法干预垃圾处理工程承发包,更不准搞暗箱操作。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对其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另外,我省将突出加强村镇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逐步在村庄建设标准垃圾收集池,在乡镇驻地或中心村建设垃圾转运站,将村镇收集的垃圾集中到县(市)进行无害化处理。尽快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