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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对散装食品的标签不能想换就换

20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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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去“新”来

  温州市民徐先生5月27日上午,到世纪联华超市南国店购物,正遇一员工在更换一散装食品的标签,每拆开一袋,那名员工都要用鼻子先闻一闻,然后再装入新的袋子。经过这一更换,原来有效日期为“2011-5-28”的标签,就变成“2011-5-29”了。

  对徐先生的举报,世纪联华南国店的经理予以承认,但他对员工更换散装食品标签的行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超市的豆制品都是以销定进的,顾客反映的该商品为祖名小素鸡,出厂保质期为5天,生产日期是5月25日,保质期限到5月29日。因超市对散装生鲜标价签统一设置为三天,所以,每一张标价签的时间是5月26日~28日。因为5月26日当天没有销售完,所以,员工会在第二天对该商品进行品质外观检查,重新包装并打印一张新标价签,其保质期也就更换到了5月27日~29日,而该食品一定是在保质期内的。超市对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是一律销毁处理的。"

  超市经理的解释是否属实,笔者不好评论,但其一番解释,让笔者生出一个疑问,即:超市对散装食品的标价签,想更换就更换?

  笔者经常看一些报道,工商管理人员到超市检查食品质量,检查的方法是看标价签上标的有效期。而消费者到超市购散装食品,也是根据其标价签,判断其是否过期。如果世纪联华超市南国店经理的解释成立,那么,如果超市将过期食品的标价签更换,过期食品也就仍然可以上架销售,仍然“可以食用”。

  世纪联华南国店的经理承诺,今后对散装食品标价签“只打印一次”,“保质期以打印标价签上的到期日为依据,到期即撤架销毁”。可是,在缺少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这种承诺似乎很难让消费者放心。因为即使“只打印一次”,散装食品标价签也可以造假。

  世纪联华南国店经理表示将“对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对此表态,笔者以为,超市是将更换散装食品标签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员工。实际上,如果没有超市负责人的许可,员工是不会私自更换散装食品标价签的。所以,世纪联华南国店更换散装食品标价签的行为,其实是暴露了目前超市散装食品质量监管中的漏洞。日常监管只看标价签,散装食品保质期短,其标价签由超市自行“负责”,如果超市为了减少损失,对过期的散装食品重新“标签”,则消费者还真是难以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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