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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开始推荐

2011.9.05

  关于推荐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的函

  食药监办食函[2011]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高级研修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的作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现请你单位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首批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专业范围

  食品安全管理、法学、公共卫生、医学、食品检验检测、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等专业。

  三、推荐人数

  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

  四、其他

  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9日前将所推荐的专家名单(见附件1)和专家推荐材料(见附件2)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学硕

  电 话:010-67095899

  传 真:010-67095880

  地 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天坛西里2号,邮编100050)

  附件:

  1   推荐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名单

  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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