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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云南曲靖“铬污染”企业没有擅自复产

2011.10.25
  记者25日在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厂现场了解到,经国家环保部检查组严格调查认定,云南曲靖“铬污染”企业没有擅自复产,而恢复生产的是经县环保部门批准、已达标排放实现了“零”污染排放的维生素K3生产线和加快铬渣无害化治理装置。

  近日有媒体报出“关于曲靖市铬污染企业铬盐生产线已擅自恢复生产”的消息,对此,22至23日,国家环保部立即派出部环境监察局由一位副局长带队的检查组连夜赶往现埸进行检查核实。

  经多方严格调查与准确核实认定:云南曲靖“铬污染”企业没有擅自复产,而恢复生产的是经县环保部门批准、已达标排放实现了“零”污染排放的维生素K3生产线和加快铬渣无害化治理装置。在曲靖市、县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自有关部门对陆良化工厂下达铬污染整治停工令以来,该厂就认真执行了各有关部门的要求。目前,“铬污染”事件的治理正在按所批准的方案和步骤加快实施。

  国家环保部检查组负责人再次重申,环保部门所下达的对“铬污染”企业的停工令,在企业治污没有达标和报经批准恢复生产前,如谁踩踏了这条“红线”,一律严惩不贷。

  与此同时,检查组也对陆良化工现已恢复生产的维生素K3生产线及铬渣解毒装置的投入运营作了说明。一是陆良县有关部门批准陆良县化工厂与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恢复生产,是县环保部门经过周全的论证,在企业全面办理了申报批准后才开工的。陆良化工与陆良和平科技是两家不同的生产企业。二是要求各方一定要加大对企业在资金、审批、服务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在确保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启动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二期铬渣解毒工程的建设进度,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好历史遗留铬渣污染的治理任务。

  检查组在检查核实后,还对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三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自“铬污染事件”出现以来,采取最坚决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处理好善后事件,严格督促企业进行全面整改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国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全力支持云南曲靖在期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好“铬污染”治理任务。

  另悉,为让企业周边的农户打消疑虑,陆良化工还特邀周边村庄的16名农户代表和村委会领导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参观。农户和村领导纷纷表示,了解真实情况后,我们就更加相信政府和企业了,一定支持企业加快治理好历史遗留下来的铬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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