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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布PM2.5监测结果,好不好让公众评价

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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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bj

致力于为分析测试行业奉献终身

  这几天,我们又被科普了一回,这次是两个新概念:PM10和PM2.5,前者是空气中较大的污染颗粒,后者是较小的污染颗粒(专家分别比作苹果和樱桃);前者被人体吸入后大部分在呼吸道就沉淀下来,而后者却可以直通肺部,对人体造成更大的伤害;目前官方公布的空气质量以前者为标准,后者并没有被监测,或者监测了也不公布。

  这真让人恍然大悟:难怪有时候我们感觉空气很差,但公布的结果却总是“良”;也难怪我们和美国使馆、领馆的数据老是打架,原来是标准不同。

  该采用何种标准?我觉得应该是一目了然、根本无需多费口舌:空气中有什么、什么给人的伤害最大,就应该监测什么、公布什么。PM2.5大量存在于空气中,而且给人带来的伤害最大,将其纳入监测范围并作为评价空气质量的标准难道不是理所当然?

  但跟中国的很多事一样,应然与实然之间再次脱节、错位。媒体报道,11月1日,《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正式施行,环保部首次对PM2.5测定作出规范,但未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强制监测指标,并规定各地可自行决定是否公布PM2.5数值。这即是说:尽管PM2.5大量存在于空气中,尽管PM2.5对人体造成最大的伤害,但国家既不强制地方政府去监测,也不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去公布将皮球踢给了地方!

  地方的态度如何呢?别的城市怎么样不得而知,广州环保部门的态度是:因国家关于PM2.5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未出台,广州暂不打算公布已纳入监测的PM2.5监测结果将皮球又踢回给了国家。

  但这里面还是有值得一辩者:国家没有出台PM2.5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跟你公不公布PM2.5的监测结果有关系吗?国家没有出台的只是关于PM2.5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也就是说,空气中的PM2.5达到多少算差,没有达到多少算良、优良,等等,可以说是一个价值判断。但这样的价值判断不应该影响事实判断,不管是良还是差,你都可以将空气中的PM2.5含量告诉大家啊何况你都已经监测了!这可是客观存在的!至于是良、优良还是差,交给公众自己去判断行不?况且公众也根本不会在意什么国家的评价标准,他们的感觉就是最精准的评判标准。

  科学和民主我们叫了很多年了,而且至少在话语体系中成为绝对的政治正确。大气环境质量我认为就既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一个民主问题:空气中都有些什么东西,这是一个科学问题;是不是如实地监测并公布这些东西,并且以这些客观存在于空气中且严重伤害了我们身体的东西而不是别的作为衡量空气质量的标准,就是一个民主问题。如果我们的感觉与官方公布的结果老有差距,如果中外的数据老在打架,就说明我们既不科学,也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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