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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祚庥:生态文明建设要有具体举措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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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oe

随遇而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日前,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就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问题接受了《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他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攻坚战,“希望各方在讨论改革方案时,提出具体、方便执行的举措,不要只谈论抽象原则”。

  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如何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对此,何祚庥有自己的见解,“可持续发展应该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妨碍后代人的发展,而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妨碍可持续发展”。

  具体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执行层面,他认为,当前相关部门对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这一问题的表述不够具体,需要进一步细化。他建议,应当将生态文明的抽象问题具体化,以方便实际操作。

  “生态文明建设并没有涉及太多理论问题,大部分问题都可用科学方法解决。”他举例说,生态文明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垃圾处理问题,尤其是在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从原则上来说,所有垃圾都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理,无论是工业垃圾还是生活垃圾,都不可以堆积如山。“这其实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济问题。垃圾处理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途径,而不是发电赚钱的方法”,因此,各级政府要科学解决垃圾焚烧等问题,需要拿出具体的对策。

  何祚庥还指出,当前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因此,建设生态文明是非常紧迫的命题,要打攻坚战。例如水污染必须进行统一治理,化工类等高污染的产业,需要由企业、国家出资治理;对于PM2.5的问题,则应由煤炭、石油相关企业、部门提供资金加以解决。

  “必须改变‘企业污染、民众买单’的现状。”何祚庥说,他希望未来有关部门在讨论和执行各项改革时,要有具体的措施,“要讲清楚希望生态环境改革成什么样子,要具体,不要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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