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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全市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

2014.2.24

  中新网广州2月24日电(王华 李帅)广州市政府24日下午推出“天更蓝”重大措施,对全市燃煤电厂进行“超洁净排放”改造。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当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工作方案》。该份《方案》提供的统计数据称,目前广州市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8%和31%。通过按照天然气发电厂排放标准对全市燃煤电厂进行“超洁净排放”改造,可相应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约79%和60%(包括替代部分工业小锅炉的削减量),环境效益显著。

  根据《方案》实施“50355”工程完成后,我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为:氮氧化物50mg/m3以下、二氧化硫35mg/m3以下、烟尘5mg/m3以下,达到广州地区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标准。

  改造从三个方面着手、分三个阶段推进: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全市14台总装机容量380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改造任务;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淘汰小电厂、小锅炉,在2017年底前按照“超洁净排放”标准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对现有燃煤机组按照“超洁净排放”、“上大压小”、 “以新代旧”的原则进行改造,建设高效节能环保机组。

  上述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后,同比《方案》中涉及的各煤电企业2013年排放总量,每年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削减60%、79%、76%,完全满足国家、省对珠三角空气污染治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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