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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

2010.6.30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6月29日正式成立,将与天津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一起,对全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这也标志着天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从天津市红十字会和天津市卫生局联合召开的试点工作推动会上获悉,今后全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信息都将汇总到设在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登记到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科学组织器官的捐献、获取与分配。

  据天津市红十字会介绍,市民可以书面向所在区县或社区红十字会提出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也可直接到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进行捐献登记。天津市红十字会现已开通热线和网站接受报名与咨询。与此同时,天津市还将在医大总医院、一中心医院、医大二院、三中心、四中心、五中心、人民医院、天津医院、环湖医院9家重点联系医院建立登记站。

  捐献的器官由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将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进行见证。

  据天津市红十字会介绍,器官捐献的范围包括细胞捐献,角膜、骨骼、皮肤等组织捐献,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其中细胞捐献、组织捐献、器官捐献为保证器官的功能与活性,必须在几小时之内尽快移植到接收者体内并恢复血液供应。

  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体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最近十几年得到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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