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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违建幼儿园紧邻加氯车间 拆除难上难

2010.7.06
  河南省洛阳市一个在建幼儿园工程,因紧邻城市供水加氯车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经规划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被有关部门多次制止,并被责令无条件拆除。但是,从开工建设至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该违建却迟迟未被拆除。

  这个违章建设的幼儿园位于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与凝碧南街东南交叉口,占地面积7亩左右、建筑面积5300余平方米。在未经规划、未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令人不安的是,在已完工的建筑物南侧,与其一墙之隔的就是洛阳市水务集团涧西水厂的一个加氯车间。

  从该违建开工伊始,洛阳市水务集团便提出异议――用于城市自来水消毒的氯气具有强烈的腐蚀性,而且目前采用的是在高压下液化而成的液氯。一旦泄漏,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因为氯气被人吸入后,可迅速附着于人的呼吸道黏膜,导致人体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水肿、充血和坏死。人只要吸入浓度为每立方米2.5毫克的氯气就会死亡。所以,按照相关规定,加氯车间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至少为30米。

  洛阳市水务集团安全保卫处处长高伟介绍说,接到他们的反映后,洛阳市的安监、城建、规划、土地等部门均对该违建施工进行过干预。奇怪的是,虽被多次制止,违章建设的幼儿园四层框架结构却依然在“跌跌撞撞”中完工。

  2010年1月12日,洛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立林(时任洛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负责新区开发工作)明确批示:由洛龙区负责无条件拆除,幼儿园建设由洛龙区另行处置,所占地块拨给其东侧的龙兴小学用于学校扩建,由教育部门按程序予以报批。1月19日,洛阳新区管委会将此批示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目前,距此通知的下发又是近半年时间,违建的幼儿园依然矗立。如此明显的违建,如此明确的批示,缘何违建的拆除却如此之难呢?

  负责洛龙区违章建筑查处工作的归口单位为洛龙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该队副队长王兴堂说,该幼儿园之所以被定性为违章建筑,主要受紧邻加氯车间的影响。接到相关通知后,他们就立即制止了违建幼儿园的施工。洛龙区也于今年3月份就此问题召开了各相关单位的协调会,目前几方仍在协调之中。至于拆除,区级监察大队的处置权限只限于两层以下的建筑。

  这个违章建设的幼儿园由洛阳市洛龙区龙兴小区修建,龙兴小区的前身为古城乡焦屯村,原有集体土地在洛阳市进行洛南新区开发时被收回进行城市化开发,2004年村民们整体迁入小区居住,其身份也由“村民”突变为“居民”,管理依然由原焦屯村“两委”负责。

  焦屯村村委主任焦朝辉介绍说,原本只有6000余常住人口的龙兴小区,原规划几经变更,未设置幼儿园。随着新区开发建设深入,小区因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居住区人口近几年猛增至数万,虽说附近有私立的幼儿园,但高昂的费用,小区的居民难以承受,造成小区幼儿入园难问题。为此,在村“两委”2009年3月举行的居民代表会议上,修建幼儿园的提议通过了决议。他们按照新区建设“边建设、边报批”的政策,于当年5月开工后,一直不断地向规划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但截至新区管委会通知下发时,相关手续也一直未能办下来。

  关于违章幼儿园随时可能面临的拆除,焦朝辉说,他们积极建设幼儿园的热情,得到了市级和区级相关领导的支持,市规划部门的批复中,也表明在违建停工、将所占土地调整为教学用地,归其东邻的龙兴小学使用的同时,允许在取得相关手续审批后,由他们建一幢楼归幼儿园使用。在洛龙区召开协调会后,目前他们还在与相关单位积极协商:对已完工的建筑物,争取让洛龙区教育局采取或采购或合作的方式予以保留;对紧邻加氯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洛阳市水务集团目前正计划进行工艺改进,停用液氯消毒,改为安全性能高、不会出现大量泄露的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

  针对焦朝辉的说法,洛龙区教育局局长张欣表示,龙兴小区周边的教育配置确需扩建,但如何扩建,以及对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是否拆除,都需要经过详细调研后才能拿出具体方案。不过,在受加氯车间安全隐患的影响未得到改变以前,教育局不会介入调研。

  针对焦朝辉所言加氯工艺的改进问题,洛阳市水务集团并未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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