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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字号产品穿马甲变“药” 四招辨别非药品

2010.7.08
    一样的绿色外包装,一样的“金嗓子喉宝”字样,甚至发明人的头像都非常逼真……7月7日,网名为“火柴”的市民张先生通过本报超级QQ反映:“金嗓子喉宝”竟有“李鬼”。他通过本报给广大市民提醒: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市民购买时“一不小心”就会上当,既耽误病情又浪费钱。

  四块六咋变三块钱?

  张先生向记者讲述,7月1日下午,张先生路过青年公园附近的维康大药房,进去让店员开一盒“金嗓子喉宝”。店员从柜子里拿了一盒“药”,然后给张先生开了票,让他到交款台付三块钱的药钱。“当时我还纳闷了一下,以前这药都是四块六一盒,这次咋三块了?”张先生以为以前都买贵了,于是也没多细想,交了三块钱,拿了药就走了。

  然而,回到家他吃“药”时,发觉味道明显不对,吃后病情不见好转,他仔细辨别后发现买的“新金嗓子喉宝”是“香港大豫”产的,并非广西柳州的“金嗓子喉片”。

  当日,记者致电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称已发现市场上仿冒其名牌商品“金嗓子喉宝”的违法商品信息,如“新金嗓子喉宝”“新金嗓子喉片”“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药店内销售的“666皮炎平软膏”,批准文号为“豫卫健用字”,很容易被市民当成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999皮炎平软膏”(国药准字)使用。“豫卫健用字”新达克宁,很像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达克宁(国药准字)。

  需要多部门联手整治

  记者了解到,2008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药店继续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将被禁止在药店销售。

  据食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对辖区内的此类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场上正在出售的“山寨药”进行监管。由于市场上很多“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多数是用“食”字头或“消”字头来注册的,这超越了药监局的执法权限,他们无法治理。因此,药监、工商及卫生等多部门需共同执法,才能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购药环境。

  相关链接:如何辨别非药品

  1.看药品包装盒上是否印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国产药品必须有“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必须要有“进口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其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中文注明药品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未注明或仅有英文说明的,均为未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或假冒的。

  2.看药品包装盒侧面或背面所印的药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是否齐全,并整齐排列在一处,以及该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3.看药品包装盒标签印刷的字迹、色彩是否光洁;色泽是否均匀、清晰;包装上有无粘贴、涂改,药品自身有无药液渗漏、污染等痕迹。

  4.看药品说明书,除标明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以外,是否注明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药品说明书是否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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