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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投32亿整治主城14条次级河流 主要为"治水"

2010.7.20
  随着重庆市投32亿整治主城14条次级河流 主要是"治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城次级河流综合治理也提上日程。昨天,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重庆市主城区14条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未来3年,我市将投入32.4亿元,对主城14条次级河流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到2012年,梁滩河、栋梁河、璧北河、花溪河、一品河要全面达到水域功能要求,伏牛溪、跳蹬河、苦溪河、大溪河、清水溪、朝阳溪、盘溪河、跳墩河、肖家河要彻底消除黑臭。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流经主城区的长江、嘉陵江一级支流有20条,其中14条河流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黑臭问题突出,并有继续恶化趋势,需要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考虑到当前我市经济能力和创模考核的时限要求,此次整治的着力点是突出污染治理,消除黑臭现象和实现水环境功能达标,主要是“治水”,而不是“治河”。重点实施截污控源和污染严重河段清淤,并按照次级河流区位和水域功能要求分类整治,河道尽量保持自然生态。

  综合整治中,我市将重点治理流域内生活污染。对14条河流城市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和经过预处理的工业废水,主要是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全面截流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乡镇和500人以上村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通过扩建垃圾收运系统,运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同时,清运沿岸陈旧垃圾,清除污染严重河段河道淤泥。到2012年6月底,建设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28座镇级和26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4个镇和11个村的垃圾收运系统。通过以上工程措施,使流域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消除入河污染物总量近50%。

  我市还将严格控制流域内工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主城区外环以内,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户)一律关闭,禁养区外的养殖场(户),凡不能还粪于田或治污达标的一律关停,不得再新批准或新建养殖场(户)。新建工业企业一律进入特色工业园区或工业楼宇,“三无”企业和违法违规搭建的企业,在2010年底前一律取缔关闭;对现有工业企业,在2011年底前未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给予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入园。各工业园区(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和都市工业园),在2012年6月底前必须建成投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经调查,主城区14条次级河流流域内约有670家养殖场(户),手续齐全、未治理达标的工业企业有766家,其中园区外有372家。到2012年6月,要关闭或搬迁504家养殖场(户),限期治理166家;建设12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外的企业,要关闭或搬迁189家,限期治理183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双桥区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和《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事项。

  马正其、童小平、谢小军、周慕冰、谭栖伟、凌月明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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