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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能否“加香” 新规旧规“打架”迷晕消费者

2010.7.29
  卫生部日前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列出了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等产品不得添加香料、香精。广州市奶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新原则和旧规定相互“打架”,一旦执行起来,或让消费者感到混乱。

  记者7月27日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各品牌第三段(1-3岁)幼儿配方奶粉基本上都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 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表示,如今不添加香料的奶粉不超过5种,添加香料的做法已经成为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抢占“第一口奶”的秘密武器。

  “普通的婴幼儿奶粉都会添加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外资奶粉品牌的有关负责人也对坦言,配方奶粉有这么多配方成分在里面,添加香料是为了口感更好。为此,奶粉厂商还会专门对奶粉香味、口味进行调查。

  奶粉口感越香就越好卖,一旦国家禁止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香料、香精,会否对整个行业造成冲击?

  某业内人士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虽然意见稿中列出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香料、香精,但也特别注明了“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其中这个除外指的就是卫生部2008年第21号公告,当中就明确规定了哪些食品用香料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也规定了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他强调,雅培在中国上市的奶粉完全符合标准,影响不大。美赞臣、多美滋方面也均表示,“如果国家对添加这个香精香料有新的规定,也会严格遵守。”

  但王丁棉认为,一方面说“不得添加”,另一方面又“规定除外”,这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考虑到《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与之前的法规可能产生冲突,王丁棉表示,这几天广州市奶业协会也正准备材料,向卫生部提意见,建议《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正式生效后,明确指出旧的法规作废,以免造成理解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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