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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认证认可提升质量水平的基础作用

2010.7.30

  认证认可起源于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如何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提升质量水平的基础作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质量安全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网友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谢军。

  记者:认证认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很多人对认证认可仍然比较陌生,请您介绍一下认证认可都包含哪些内容。

  谢军:通俗地讲,“认证”就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证明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评定活动。在市场经济和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对在市场中流通的商品和所提供服务的安全质量,的确需要一种公正的评价,以确保商品和各类服务的质量与安全,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大家较为熟悉的认证有,对工业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农食产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以及管理体系认证等。

  “认可”是对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人员、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予以承认的活动。目前,我国的认可工作主要包括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三大部分。认证机构认可是正式表明认证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能力的权威证明。实验室认可是正式表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和校准工作能力的权威证明。检查机构认可是正式表明检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检查工作能力的权威证明。

  记者:今年国家认监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确定了31项重点“质量提升”任务,您能详细介绍一下这31项任务都涵盖了哪些具体内容吗?

  谢军:这31项任务主要围绕三个大的方面来展开。首先是围绕国家大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包括:举办“世界认可日”大型宣传活动;利用认证认可手段,服务国家重大活动;进一步推进节能、环保、低碳产品认证,围绕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加大节能、环保认证在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推动扩大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宣贯活动;加快推进乳制品认证试点工作;加快标准资源整合与服务;大力推进信息安全认证工作;深化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

  其次是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包括:全面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认证认可整体效能;积极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监管人员水平;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认证监管;开展对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工厂检查员、获证产品、获证企业的“五位一体”联动监督检查;加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严格授权条件,确保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领先性和权威性;创新和改进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管理机制工作;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开展对乳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乳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认证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第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包括:指导和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继续改进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一步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加强食品检验复检工作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法》;开展卫生注册评审员能力培训服务工作;完成“十一五”国家科技专项“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的验收工作;积极推进认证认可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展认证认可统一门户一期建设,初步实现重点业务系统的集成。

  记者:那么到目前为止,“质量提升”活动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谢军:“质量提升”活动到目前为止,正在积极、深入、扎实地实施当中。我认为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体现在推动质量水平提升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制度,增加了对信息安全等产品的覆盖范围。此外,实施了乳制品认证制度,有效保证了乳制品等食品安全。

  二是体现在推动认证认可的广泛应用上。比如节能环保和低碳经济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环保认证等与低碳经济相关的认证,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质量提升活动的推动,节能环保认证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也已全面启动。在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中,认证认可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三是体现在推动认证认可执法监管上。我们在去年16个省级质监局开展认证执法监管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向全国系统推广,全面加强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力量。同时,我们今年启动了多项认证监督检查活动,检查范围和频次比以往都有新的提升。

  四是体现在推动认证认可社会影响上。在今年的“世界认可日”,国家认监委与质检总局共同举办了“世界认可日・中国论坛”,各地认证监管部门也围绕“世界认可日”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记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现在,有机产品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那么我国有机产品的监管现状是怎样的呢?

  谢军:自有机产品认证纳入统一管理以来,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有机产品国标、《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使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和监管在统一的程序和要求下开展。我们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始终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查处”的原则。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认监委负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各地认证监督部门(也就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出入境检疫局)依法对所辖区域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社会各界可以通过12365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和地方监管部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活动,全国质检系统2009年共实施监督检查认证机构191家次,检查获证企业4822家次,发现127项涉嫌违规行为,占整个检查比例的2.53%;4822家次中,有机产品生产企业707家次,发现有机产品生产企业涉嫌违规行为17起,违规比例为2.4%。总体讲,有机产品认证市场是比较规范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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