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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超标食品在青岛仍在售

2010.8.11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通报8种食品,因二氧化硫、苯甲酸超标的而在当地停止销售。记者8月10日走访岛城超市,发现其中部分产品仍在销售。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的情况,8种产品因二氧化硫、苯甲酸超标而停止销售,这8种食品分别是:标称山东省东陵市畅华调味加工厂生产的“德畅”大料(4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标称德州禾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闻达斋”美味八宝(156克/袋)苯甲酸超标、标

  称临沂市河东区贵民调味食品厂生产的“贵民”爽口下饭菜(160克/袋)苯甲酸超标、标称潮安县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百利”九制话梅(9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标称福建省古田县三福食用菌经营部生产的“三福”大料(5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标称四川黑竹沟集团峨边绿色食品厂生产的“黑竹沟”清水笋(70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标称连城县鸿兴食品厂生产的“薯哥”红心地瓜干(28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标称四川眉山东坡区大自然食品厂生产的“雪野”金针菇(25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

  记者8月10日“按图索骥”,最后在四方区一家超市内,发现仍在销售这8类食品中的个别品种,产品名称及包装规格与北京市工商局所公示数据完全一致。随后,记者拨打12315热线询问,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接到省局相关查处通知,岛城工商部门将密切关注此事。据食品添加剂专家介绍,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可延长食品保质期,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会造成肠道功能紊乱,损害肝脏,严重危害人体的消化系统。苯甲酸可用作果酱等食品的抑菌剂,过量使用同样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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