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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必要性 无可争议

2010.9.16

   本着“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全国范围内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如此大规模的疫苗预防接种,是我国政府为保障人民健康,根据我国近年麻疹发病情况,结合国内外控制消除麻疹的经验,经国内外专家科学论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重大决策。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极强、主要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随着麻疹疫苗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后,我国麻疹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与计划免疫前相比,麻疹发病率与死亡率均降低了95%以上。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地工作发展极不平衡,麻疹控制工作仍处于不稳定状态。根据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数据,我国报告麻疹发病水平近年仍维持在接近10/10万的较高水平,2009年全国麻疹发病率下降到3.9/10万,为历史最低水平,但仍有5 万多人发病,局部暴发更是时有发生。近年我国麻疹发病数居世界各国首位,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均报告从我国输入的麻疹病例。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发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而麻疹这种通过规划免疫可控制或消灭的传染病仍在危害广大人民健康的现实,与中国日益崛起的国际地位是不相称的。

  开展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的主要策略,已被国内外实践经验所证实。从全球来看,继人类通过疫苗预防接种消灭天花以后,消灭脊髓灰质炎即将成为现实,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麻疹列为下一个要消除的传染病。据WHO提供的资料,2000年至2008年,在WHO 6个区域中,共有136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407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降低了当地和全球麻疹发病率。WHO美洲区已于2002年成功消除麻疹。我国所在的西太平洋区也于2005年确定了到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即将麻疹发病率降到0.1/10万以下,消除本土麻疹病毒传播。从保护我国人民健康角度出发,同时也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我国于2006年明确制定并下发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并付诸实施。受疫苗产量及国家财力限制,2009年前,我国只能在一些重点地区(先后有27个省份)不同程度地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虽取得良好效果,但因时间不统一,人口流动大,相对削弱了强化免疫短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有效持久免疫屏障、全面提高人群免疫力的作用。近年开展的全国12月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及人群抗体水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和抗体水平都达不到阻断麻疹病毒传播至少95%的人群免疫水平。今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经多方努力,疫苗产能得到保证,为全国范围麻疹强化免疫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决定”。以此为依据,从2009年初以来,卫生部多次组织专家组论证研究全国统一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我国近年麻疹发病情况,结合国内外控制消除麻疹经验,专家意见集中认为,开展一次全国统一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人群高水平的免疫屏障,是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由之路。今年初,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确定,“2010年秋季,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一次以8月龄~4周岁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的强化免疫,以最大限度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结合各省的麻疹发病和以往开展麻疹强化免疫的情况,卫生部制定了今年强化免疫的具体实施方案。总之,本次全国范围的强化免疫活动,主要针对我国麻疹发病率较高的现实情况提出,并经多次国内外专家论证后确定,符合我国麻疹防治工作的实际。同时也表明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人类健康应该作出的贡献。综上所述,中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必要性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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