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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中国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卫生目标成果令人鼓舞

2010.9.21

《人民日报》刊登陈竺部长文章:中国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卫生目标成果令人鼓舞

   2000 年9月,联合国召开千年首脑会议,189个国家联合签署《千年宣言》,提出8项千年发展目标,其中3项是卫生目标,即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抗击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这表明,国际社会已把健康指标作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来使用,卫生发展处于人类发展的突出位置。


  积极进展——主要指标列入国家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中央和各级政府把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事予以高度关注,这方面主要指标列入国家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已经形成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关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妇幼卫生和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防治服务网络,服务队伍遍及城乡,成为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卫生目标的主要依靠力量。

  为使农村广大孕产妇得到住院分娩服务,近两年中央财政共投入50亿元,地方财政也安排了专项资金,对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补助。中央财政对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也相应安排了专项资金。防治艾滋病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从2001年的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6.28亿元,地方财政的防治经费2009年也达到约6亿元。全国结核病防治经费从2001 年的2.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7亿元。2007年疟疾纳入国家免费治疗范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7532万元。

  中国卫生工作重视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卫生资源,并结合国情有效利用。我国与多个国家、国际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合作,并进行了国际合作项目资源与国内防治资源的整合。多年来我国在妇幼卫生方面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妇幼卫生国际合作项目强化了各级政府的承诺与支持,提升了妇幼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对改善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 17.2%。,比1990年降低了71.8%,提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1.9/10万,比1990年降低了66.4%。我国艾滋病疫情处于总体低流行,特定人群和局部地区高流行的态势,疫情上升速度有所减缓。自1995年以来中国疟疾发病率一直控制在5/10万以下,千年发展目标要求疟疾发病率降低一半的目标已提前实现。中国结核病控制工作采取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覆盖率已达100%,涂片阳性患者治愈率自1994年以来一直保持在85%以上。

  总体看,中国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卫生目标已取得令人鼓舞的积极进展。


  找准差距——防止指标反弹,保持指标持续下降的态势

  同时,我们也看到面临的问题,今后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在妇幼卫生方面,制约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突出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全面:一是城乡、区域间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的差距仍然显著。二是妇幼卫生服务覆盖人群不足。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四是妇幼卫生主要指标持续降低还有不稳定因素。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当妇幼卫生指标降低到较低水平时,其波动幅度将加大。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综合反映卫生工作及教育等其他方面工作的许多重要环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指标的降低。因此,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中要防止指标反弹,保持指标持续下降的态势。

  艾滋病疫情上升速度虽有减缓,但疫情的地区差异较大,部分地区和高危人群疫情严重,6个省份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总数占全国报告总数的70%—80%。我国结核病患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做出长期努力,也需要立足当前,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千年发展目标是国际社会认同并共同采取行动的社会发展目标,其中三项卫生目标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我国面临的主要健康风险,它同我国多年来致力消除的健康危害是一致的。


  今后重点——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中、西部薄弱地区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紧紧抓住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这个主要矛盾,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中、西部薄弱地区。按照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化城乡卫生资源的连接和共享,促进卫生人才、基础设施在农村薄弱环节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的部署,充分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西部地区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卫生工作城市支援农村、东部地区支援西部地区,使之规范化、常规化。同时,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随着财力增长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保障卫生服务基本供给的同时,促进卫生服务广泛利用,进而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不断改善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强化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机制,扎实有效实施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加强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是深化医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应将这两方面工作的核心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重要指标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近期直接惠及妇女儿童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下拨了各项专项经费,各级政府及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切实保障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相应增加投入,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质量。

  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改革,把保障政府投入同转变机构运行机制、考核工作绩效结合起来,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集中力量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维护健康的社会行动。(《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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