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单元素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金属、高纯硝酸、高纯盐酸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法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ICP-OES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ug/m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 基体 |
BWT30003-100-NC-100 | 铬(Cr) | 100 | 2 | 5%硝酸和0.3%盐酸 |
镍(Ni) | ||||
砷(As) | ||||
硒(Se) | ||||
镉(Cd) | ||||
铅(Pb)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高纯物质纯度、高纯物质和溶液称量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用ICP-OES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包装,每瓶约100mL ,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置于避光阴暗处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室温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有微小变化,可根据GB/T601-2002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
本标准物质使用后应立即将瓶盖旋紧,避免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