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拟以自有/自筹资金回购1到2亿元股份

2022-11-09 11:28

  10月16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光科技)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

  预案内容显示,聚光科技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3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285.7万股至571.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3%至1.26%。

  对于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文中给出了如下描述: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同时公司股价出现较大下跌,聚光科技认为目前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聚光科技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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