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独立董事张晟杰辞职,陈伟华为公司候选人

2022-11-14 09:29

4月29日,聚光科技发布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晟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张晟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张晟杰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张晟杰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张晟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

张晟杰先生上述职务原任职期满日为2022年5月23日。截止本公告日,张晟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伟华女士简历: 

陈伟华,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仲裁员。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师,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校信息化与法制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职)。曾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任浙江省竞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理事、浙江省网络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委员,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兼任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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