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和《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传真:(010)84921403/84926394
附件:1.《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
2.《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
4.《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征求意见稿)
6.《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