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
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次会议上,敖小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申请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17年3月31日,敖小强先生持有公司380,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7%,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