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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太空垃圾:技术狂欢无法可依

2018.7.10



最近,科学家从国际空间站释放了一个宽度1米左右、重达100公斤的“碎片清除”卫星,用以验证一系列主动碎片清除技术。该卫星据称是迄今为止从空间站释放的最大卫星。

随着人类空间探索活动增多,太空中由人类活动造成的空间碎片也日渐增多。这些空间碎片分布在太阳同步轨道、地球同步轨道、近地轨道等轨道上,已经成为卫星、飞船、空间站等在轨飞行器安全运行的一大威胁。

长期以来,空间碎片的控制一直以预防为主,但预防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空间碎片严重威胁人类空间活动的安全,空间碎片减缓难以满足人类空间活动的要求,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空间碎片的威胁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空间法研究所所长李寿平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专访时说。

然而,空间碎片的主动清理一直是国际敏感问题。2016年,我国发射“遨龙一号”卫星用以在太空捡拾废弃卫星,清除太空垃圾,但这一举动引发了广泛的国际质疑。

李寿平表示,之所以“敏感”,是因为“主要空间国家就空间碎片主动移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尚未达成一致”,而更根本的原因在于“空间碎片主动移除技术具有军民两用的属性,且该技术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空间碎片主动移除活动很难具有透明度”。

“空间碎片主动移除卫星既然可以主动移除空间碎片,当然也可以抓捕其他功能性空间物体,其军事用途明显。正是因为其敏感性,国际社会很难就空间碎片主动移除的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决策机构等敏感事项达成一致。”李寿平说。

这些处于灰色地带的敏感问题亟待法律规范。“哪些空间物体可以被认定为空间碎片、哪个机构有权认定空间物体、谁有义务来主动移除空间碎片、谁有权决定对空间碎片进行主动移除、空间碎片主动移除的费用如何承担、主动移除空间碎片产生的第三方损害由谁担责等,都是空间碎片主动移除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李寿平说。

遗憾的是,国际法中仅有关于空间碎片减缓的相关规程,如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2007年通过的《空间碎片减缓准则》和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2004年通过的《空间碎片减缓指南》,尚无任何有关空间碎片主动移除的国际法。

无法可依的现状,挡不住世界航天强国研发和试验空间碎片主动移除技术的狂欢。瑞士正在研制“清洁太空一号”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机器人“抓取”技术;英国正在开发一种基于太阳帆的技术,并将其命名为“立方帆”;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联手日东制网株式会社研制了金属鱼网,作为太空垃圾收集器。

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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