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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车用汽油等5种产品组织开展了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发现,济南长城炼油厂、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山东炼厂的车用汽油,分别因实际胶质、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等不合格遭处理。
今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山东两炼厂已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合格。另外,其余几种产品,责令停产或自行转产、倒闭的企业99家,吊销或暂扣证书的企业25家,正在迁址未进行复查的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