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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四项检验前质量问题及采集和送检注意事项

201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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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芳

致力于为分析测试行业奉献终身

凝血四项的检验分析前影响因素非常多,除生理因素、药物因素、抗凝物质外,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标本因素:
★当标本量低于1.8ml或高于2.5ml时结果有明显改变;
★脂血、溶血标本对检测有干扰;
★抗凝比例不符合要求;
★抽血过程过慢或不顺利;
★止血带压力大及束缚时间长;
★血样中有大量气泡产生且混匀不及时充分、有凝块;
★从肢体输液同侧抽血或在大量输液情况下抽血检查凝血四项。 
因此,加强检验前环节质量控制尤其重要。 
建议临床关注凝血标本的采集和送检注意事项:
1、  采血时机的选择:尽可能选择早晨空腹采血,尽可能在使用各种药物前采血,避免药物的干扰。
2、  采血管采血次序:凝血标本的采集应在第二管进行,避免第一管时采血针中的空气导致的采血量不足,同时避免组织因子的混入激活凝血系统,如在较后的试管采血往往因凝血因子的激活而导致结果的异常。
3、  标本混匀问题:标本采集后要立即充分颠倒混匀8次,避免剧烈震摇以防溶血。
4、  扎止血带时间一般控制在1min以内,不要超过2min。
5、  穿刺顺利,一针见血,避免同一部位反复穿刺,如穿刺不顺利应更换至另一侧采血。
6、遇急诊必须在输液时,特别是输注脂肪乳时采血检测凝血四项时,请在检验单上注明采血部位;检验结果仅供参考,并在第二天早上及时复查。
7、严禁在各类留置管(管道)中采血,即使将开始的一段血丢弃也会对检验结果产生干扰。
8、如试管采血量不足或采血量过多,请重新采血。
9、试管存放应符合要求,正置(管头向上),阴凉干燥处存放,避免阳光直射。存放试管数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10、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检,尽可能在30min内送检;如不能及时送检,标本应保存于冰箱冷藏处(2-8℃)。
11、如遇凝血四项结果与临床病人病情不符,请尽快与检验科联系,该科将协助科室查找原因,确保检验结果满足临床尤其是手术科室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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