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芬布芬片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岳瑞齐
电话:010-67079535
电子邮件:yueruiqi@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