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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微生物污染、添加剂问题,云南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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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8月19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云南麻栗坡康益食品厂生产的冰糖雪梨(果味饮料),菌落总数超标;巧家药峰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峰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巧家县巧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潭山泉饮用纯净水,华坪县溢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雲溢康泉 (饮用山泉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各类型水、土壤、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且常存在于潮湿环境中。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对消毒剂、干燥、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可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0 CFU/ 250mL。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可能原因有:水源水受到污染(如受到地表渗水等的污染);输送管道或蓄水罐受到污染;生产车间,灌装线,设备和加工环境受到污染,操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带来的污染(如灌装线存在设计缺陷被反冲洗水污染);包装材料受到污染,或者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在灌装前未彻底清洗和灭菌;运输过程造成的污染;铜绿假单胞菌对消毒剂等理化因素具有较强抵抗力,因此车间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臭氧浓度低及冲洗接触时间短等也导致铜绿假单胞菌无法完全杀灭。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菌落总数,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4 CFU/ 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2 CFU/mL。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的大肠菌群,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CFU/mL。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对人体健康有一定潜在的危害。

  此外,还有昆明澳亚奇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角果汁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食品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在饮料中仅限于果蔬汁浆内限量使用(0.3g/kg),其他饮料不得使用。造成饮料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常有三种可能:1、生产者为掩盖卫生不足、延长货架期故意超范围超量使用;2、生产果浆和果蔬汁饮料的设备、工器具混用前未进行彻底清洗,形成交叉污染;3、以果浆稀释工艺生产的果汁饮料,标签未如实标注。

  对昆明澳亚奇商贸有限公司、云南麻栗坡康益食品厂、巧家药峰有限公司、巧家县巧山食品有限公司、华坪县溢康水业有限公司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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