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一步规范太湖流域果园清洁生产,阻控面源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农药以及其它有机无机污染物,通过农田地表径流或淋溶等途径污染地表水或地下水环境。)的发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太湖流域果园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10月5日前反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b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徐燚,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6266119,电子邮箱:xy@jshb.gov.cn,传真:025-86266098;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施卫明,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71号,邮政编码:210008,联系电话:13951089262,电子邮箱:wmshi@issas.ac.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