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SB 647法案(2019年第379章),修订与用于制造首饰和儿童首饰的授权材料有关的规定。
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降低成人首饰中总铅的限值;
(2)首饰的年龄范围由6岁及以下修改为15岁以下;
(3)将儿童首饰中总铅的限值和CPSIA保持一致,并增加儿童首饰涂层中的可溶性镉要求;
(4)制造商或供应商能提供包含某些信息的证明文件以证明首饰合规性。
具体要求如下:
1、儿童首饰(15岁以下)
(1)总铅(涂层):90mg/kg;
(2)总铅(可接触基材):≤100mg/kg(可接触的判定同 CPSIA);
(3)可溶性镉(涂层): ≤75mg/kg;
(4)总镉(基材):≤300mg/kg。
2、非儿童首饰的人体穿刺首饰
使用以下材料:
(1)外科手术用不锈钢;
(2)外科手术级的钛合金;
(3)铌(Nb);
(4)纯度14K或更高的白色或黄色无镍金;
(5)铂金;
(6)致密的低孔塑料,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 Tygon、PTFE(该塑料不含故意添加的铅)。
3、其他首饰
使用以下材料:
(1)不锈钢,手术刀钢;
(2)K金;
(3)标准纯银;
(4)铂、钯、铱、钌、铑、锇;
(5)天然珍珠和养殖珍珠;
(6)玻璃、陶瓷或水晶装饰组件,包括猫眼石、立方氧化锆(包括锆石和景泰蓝);
(7)经切割和抛光的用于装饰目的的宝石不包括霰石、乳砷铅铜矿石、银铜氯铅矿石、白铅矿石、铬铅矿石、埃卡石、青铅矿石砷铅矿石、角铅矿石、锯铭矿石、钒铅矿石和钼铅矿石;
(8)弹性织品、纤维织物、缎带、绳索和线(没有特意添加铅);
(9)天然装饰材料,包括琥珀、骨头、珊瑚羽毛皮毛、角、皮革贝壳、木材(没有特意添加铅);
(10)粘合剂;
(11)电镀金属:<500mg/kg;
(12)非电镀金属:<500mg/kg;
(13)塑胶橡胶(含亚克力、聚苯乙烯、塑料珠和塑料石子,以及聚氯乙烯(PVC));
(14)表面涂层:<500mg/kg;
(15)其他材料:<5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