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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正式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受理申请、不发放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详情如下: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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