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布仪器设备采购中标公示,据了解,此次中标涉及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动取样溶岀仪、纯水仪、超纯水仪、凯式定氮仪、纯化水制备装置、拍打式均质仪等,共计金额1052500元。
以下为摘要: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012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012
(3)项目内容:仪器设备一批
(4)项目负责人:乐先生/18152833360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225,000.00
大写: 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0年 4 月 20 日,完成日期: 2020 年 7 月 20 日。总日历天数: 90 天。
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 甲方指定方式
4.付款:
1.1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即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1163750.00)
1.2满一年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即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61250.0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
甲 方: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章) 乙 方: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20-87683489
传 真: 传 真:020-87682371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帐 号: 628857741942
附件一 货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