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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法的发展和演变(二)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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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致力于为分析测试行业奉献终身

6、吸附再生法

吸附再生法又名稳定接触法,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美国的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中。

本工艺的特点是污水与活性污泥在吸附池内吸附时间较短(30~60min),吸附池容积较小,而再生池接纳的是已经排除剩余污泥的回流污泥,且污泥浓度较高,因此,再生池的容积也较小;吸附再生法具有一定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如果吸附池污泥遭到破坏,可以由再生池进行补充。

但由于吸附接触时间短,限制了有机物的降解和氨氮的硝化,处理效果低于传统法,对于含溶解性有机污染物较多的污水处理,本工艺并不适用。

7、完全混合法

污水与回流污泥进入曝气池后,立即与池内的混合液充分混合,池内的混合也是有待泥水分离的处理水。

该工艺具有如下特征:

(1)进入曝气池的污水很快即被池内已存在的混合液所稀释、均化,入流出现冲击负荷时池液的组成变化较小,因为骤然增加的负荷可为全池混合液所分担,而不是像推流中仅仅由部分回流污泥来承担,所以该工艺对冲击负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适用于处理工业废水,特别是浓度较高的工业废水。

(2)污水在曝气池内分布均匀,F/M值均等,各部位有机污染物降解工况相同,微生物群体的组成和数量几近一致,因此,有可能通过对F/M值的调整,将整个曝气池的工况控制在最佳条件,以更好发挥活性污泥的净化功能。

(3)曝气池内混合液的需氧速率均衡。

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系统因为有机物负荷较低,微生物生长通常位于生长曲线的静止期或衰老期,活性污泥易于产生膨胀现象。

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池体形状可采用圆形或方形,与沉淀池可以合建或分建。

8、深层曝气法

曝气池的经济深度是按基建费和运行费用来决定的。根据长期的经验,并经过多方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经济深度一般为5~6m。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普遍感到用地紧张,为了节约用地,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发展了深层曝气法。

一般深层曝气池水深可达10~20m,但超深层曝气法,又称竖井或深井曝气,直径为1.0~6.0m,水深可达150~300m,大大节省了用地面积。同时由于水深大幅度增加,可以促进氧传递速率,处理功能几乎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本工艺适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

深井曝气法中,活性污泥经受压力的变化较大,有时加压,有时减压,实践表明这时微生物的活性和代谢能力并没有异常变化。但合成和能量的分配有一定变化,运行中发现二氧化碳产生量比常曝气多30%,污泥产量低。

深井曝气池内,气液紊流大,夜膜更新快,促使KLa值增大,同时气液接触时间增长,溶解氧的饱和浓度也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国外已建成了几十个深井曝气处理厂,国内也有应用。但是,当井壁腐蚀或受损时污水是否会通过井壁渗透,污染地下水,这个问题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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