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溶液
除另有说明外,盐溶液的浓度应为5%±1%。用水应符合GJB150.1A-2009中3.2的规定,避免带来污染或酸碱条件的变化从而影响试验结果。
二、试验持续时间
本试验推荐使用交替进行的24h喷盐雾和24h干燥两种状态共96h的试验程序。如果需要比较多次试验之间的腐蚀水平,为了保证试验的重复性,要严格控制每次试验干燥过程的速率,将装备干燥24h。为了对装备耐受腐蚀环境的能力给出更高置信度的评价,可以增加试验的循环次数:也可以采用48h喷盐雾和48h干燥的试验程序。
三、温度
喷雾阶段的试验温度为35℃±2℃。此温度并不模拟实际暴露温度。如果合适,也可以使用其他温度。
四、风速
试验过程中应保证盐雾箱内的风速尽可能为零。
五、沉降率
调节盐雾的沉降率,使每个收集器在80cm2的水平收集区内(直径10cm)的收集量为每小时1mL~3mL溶液。
六、试件的技术状态
试件在盐雾试验中的技术状态和取向是确定环境对试件影响的重要参数。除另有说明外,试件应按其预期的贮存、运输或使用中的技术状态和取向来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