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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9月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

2020.10.30

名  称

关于2020年1-9月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0-01353

  分  类水生态环境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0-10-30

  文  号环办水体函〔2020〕557号

  主 题 词

关于2020年1-9月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近年来,各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进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碧水保卫战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1-9月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9月,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81.2%,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0.8%,同比减少2.6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和长江经济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农村10725个“千吨万人”水源,9857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91.9%;长江经济带10030个乡镇级水源,8390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83.6%。全国水环境形势总体改善,但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省份完成2020年任务还存在一定压力。

  2020年1-9月,广东省Ⅰ-Ⅲ类断面比例,山东、陕西等2省劣Ⅴ类断面比例与年度目标还有差距(各省份水质情况详见附件1)。

  全国7个省(区)共10个断面水质存在突出问题。其中,广东3个,内蒙古2个,山西、黑龙江、湖北、海南、云南各1个(详见附件2)。

  依照《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四川省存在水质预警断面(详见附件3)。

  云南、江西、山西、广东等4省“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展相对滞后(详见附件4)。长江经济带云南、江西等2省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相对滞后(详见附件5)。山西、黑龙江、广东等15省(区)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90%,治理进度滞后(详见附件6)。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仍然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各省份水质情况

     2.断面水质突出问题

     3.长江流域相关省份水环境质量预警情况

     4.“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

     5.长江经济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

     6.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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