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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高扬节能减排旗帜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2012.10.11
       近年来,东营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力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奋斗目标,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着力点,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全市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截至2011年,东营市万元GDP能耗达到了0.76吨标准煤,属全省先进水平,为山东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东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东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年省政府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之后,东营便立即将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和重点用能企业,逐级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票否决”。与此同时,还将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由相关市领导与20个市政府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节能工作县区、部门“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东营市先后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节能奖励办法、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约谈制度、预警调控方案等政策文件,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东营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强化源头控制,认真落实能评审查和能耗等量淘汰制度,并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截至2011年,东营市共受理能评项目638个,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能源消费量过快增长。此外,认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淘汰落后奖励等政策,采取上大压小、区域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了落后产能。据通计,“十一五”以来,东营市先后淘汰了50万吨立窑水泥、6万吨隔膜烧碱装置、611台(套)高耗能机电设备、25万支纱锭、360万条斜交胎、7.5万吨造纸、200万吨石化装置等一大批落后产能(产品),可减少用能68万吨标准煤;关停小火电机组52.1万千瓦,超额并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

  在此期间,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市风电装机容量已达59.25万千瓦,2011年,全市风力发电企业累计实现发电量7.72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7.0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96亿元。2011年,全市共实现太阳能硅片产能650MW,太阳能电池片产能900MW,太阳能光伏组件产能1000MW;实现销售收入157.48亿元、利税27.6亿元,实现税金3.28亿元,吸纳就业5000人;目前,光伏发电装机容量0.7万千瓦,2011年,累计实现发电量806.67万千瓦时。同时积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其中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被认定为“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截至2011年,东营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30.74%,比“十五”末提高17.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4.7%,比“十五”末提高8.6个百分点。

  东营市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围绕“十大节能工程”、三个“节能20项”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织实施国家、省节能项目58个,获得补贴资金1.57亿元,拉动社会投资56.1亿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8家企业的22种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进行确认,落实减免税620万元;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4家,为企业减免税6300万元。

  东营市积极开展和同能源管理、能效对标、能源统计和计量器具设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管理师培训等工作,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家节能服务公司先后通过国家备案,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能和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严把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东营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段执行率达100%.2011年,东营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授予“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并获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000万元。

  去年,东营市共完成既有居住建设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24.32万平方米,落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95.9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扎实开展交通节能,全市使用压缩天然气车辆达到6.6万辆,年节油12万吨;健全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逐年下降。

  东营市认真落实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抓好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华泰集团等企业的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培育工作。在“十一五”实施“1320”工程的基础上,“十二五”又组织实施了循环经济“四个3”工程,即到“十二五”末,重点培育3个循环经济示范县、3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3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3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截至目前,重点推进的30个循环经济项目,已有23个项目完工,完成投资42.39亿元,年节能29万吨标准煤。同时,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认定了东营市首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组织复审和新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7家。同时,把清洁生产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能源消费的全过程控制,不仅对东营市全面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起到了积极作用,也降低了企业的能源消耗,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此外,东营市还加大了节能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仅2011年,全市就累计监察企业46家,检查锅炉102台次、配电变压器115台,对违法使用淘汰用能设备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没收的淘汰用能设备进行了现场销毁;对违法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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