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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化可的松的不良反应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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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qi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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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静脉迅速给予大剂量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睑肿胀,荨麻疹,气短,胸闷,喘鸣。长程用药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柯兴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不安、谵妄、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尤易发生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在用量达每日强的松40mg或更多,用药数日至二周即可出现。并发感染为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感染为主。多发生在中程或长程疗法时,但亦可在短期用大剂量后出现。

(3)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到抑制,为激素治疗的重要并发症,其发生与制剂、剂量、疗程等因素有关。每日用强的松20mg以上,历时3周以上,以及出现医源性柯兴综合征时,应考虑肾上腺功能已受到抑制。

(4)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综合征可有以下各种不同的情况。①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表现为乏力、软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血压偏低、长程治疗后此轴心功能的恢复一般需要9~12个月,功能恢复的先后依次为:i.下丘脑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素(CRF)分泌恢复并增多;ii.ACTH分泌恢复并高于正常,此时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分泌仍偏低;iii.氢皮质素的基础分泌恢复正常、垂体ACTH的分泌由原来偏多而恢复正常;iV.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恢复正常。②停药后原来疾病已被控制的症状重新出现。为了避免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发生及原来疾病症状的复燃,在长程激素治疗后应缓慢地逐渐减量,并由原来的一日服用数次,改为每日上午服药一次,或隔日上午服药一次。③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有肥胖,多毛症,痤疮,血糖,血压及眼压升高,水钠潴留,水肿。可引起低血钾,肌肉麻痹,兴奋,胃肠溃疡,甚至出现胃肠出血,穿孔,骨质疏松,病理性骨折,伤口不易愈合,白内障,失明。突然停药可引起停药综合征。

禁忌症

(1)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

(2)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未见有不良影响。

(3)哺乳期用药: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每天可的松25mg或强的松5mg,或更少)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是,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受抑制等。

(4)小儿用药: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强的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

药物的相互作用

1.与氯霉素合用可使氢化可的松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增强(抑制药酶)。

2.与拟胆碱药(如新斯的明、吡斯的明)合用,可增强后者的疗效。

3.与维生素E或维生素K合用,可增强氢化可的松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的抗炎效应,减轻撤药后的反跳现象;与维生素C合用可防治本类药物引起的皮下出血反应;与维生素A合用可消除本类药物所致创面愈合迟延,但也影响本类药物的抗炎作用,本类药物还可拮抗维生素A中毒时的全身反应(恶心、呕吐、嗜睡等)。

4.与蟾酥及其中成药(如消炎解毒丸、六神丸等)、细辛、祖师麻合用,可增强抗炎效应。

5.羚羊角可增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分泌,提高本类药物的疗效和减轻不良反应。

6.氢化可的松有可能使氨茶碱血药浓度升高。

7.与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可增加抗炎效应,但可能加剧致溃疡作用。

8.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可加强氢化可的松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9.与强心苷合用可提高强心效应,但也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失常的发生,故二者合用时应适当补钾。

10.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11.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12.与两性霉素B和碳酸酐酶抑制剂等排钾利尿药合用时可致严重低血钾,应注意血钾和心脏功能变化,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噻嗪类利尿药可消除本类药物所致的水肿。

13.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14.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15.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氢化可的松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16.可增强异丙肾上腺上腺上腺素的心脏毒性作用。

17.与单胺氧化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可能诱发高血压危象。

18.氢化可的松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

19.睾酮和苯丙酸诺龙可减轻氢化可的松及其他糖皮质激素引起的蛋白质消耗,防止血液尿素氮升高。

20.司坦唑醇可防治本类药物所致的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以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21.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可加速本类药物的代谢灭活(酶诱导作用),降低药效。

22.氢化可的松可抑制生长激素的促生长作用。

23.可降低奎宁的抗疟效力。

24.氢化可的松及其他糖皮质激素可降低抗凝药、神经肌肉阻滞剂的作用。

25.与抗癫痫药合用时需加大后者用量,方能控制癫痫发作。

26.可使灭活疫苗抗体形成减少,降低免疫效价。

27.甲状腺激素、麻黄碱、利福平等药可增加氢化可的松的代谢清除率,故二者合用时,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28.氢化可的松可促进异烟肼、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后者血药浓度和疗效。

29.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水杨酸盐的浓度。

30.考来烯胺、考来替泊和十灰散等可减少氢化可的松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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