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深圳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性能验收
1、性能验收在一体化设备试运行结束且稳定运行30天以上时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供应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对一体化设备进行性能验收。
2、检验处理规模达到设计满负荷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否能稳定运行,计算并测试一体化设备各工艺环节的工艺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测污水处理厂(站)的进出水水量、水质,判断一体化设备的出水水质是否能达标排放。
4、计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电耗、药剂消耗等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及设计要求。 作者:深圳生活污水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