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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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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荑含莲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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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批四川省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雅砻江工程〔2022〕4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雅砻江中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城上游河段,坝址上距在建的两河口水电站坝址约20.2公里,下距规划的牙根二级水电站坝址约78.8公里。工程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并对两河口水电站进行日内反调节,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605米,相应库容0.41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装机3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11.53亿千瓦·时。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等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8.8米。泄水建筑物包括3孔泄洪闸及消力池,采用底流消能。发电建筑物主要由进水渠、主副厂房、尾水渠等组成,主厂房内安装3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发电机组。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雅砻江流域综合规划》《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卡拉河段)水电规划》(含规划调整)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雅砻江干流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等要求。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水库蓄水将淹没约20.2公里流水生境,相关河段流态由急流型转变为缓流型。作为两河口水电站的反调节水库,可以对两河口水电站日调峰发电的不稳定流进行再调节,一定程度上减缓日内下泄不稳定流的影响,但受日调峰发电影响,坝下河段日内流量过程和水位仍存在较大变幅。库区及坝下河段入河污染负荷较小,电站运行对河段水质影响较小。

  (二)水生生态影响。项目所在河段分布有厚唇裸重唇鱼、青石爬鮡、长丝裂腹鱼等多种重点保护、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项目实施将加剧对鱼类的阻隔影响,水库蓄水将淹没呷拉镇的裂腹鱼类产卵场。原有自然流水生境将转变为缓流生境,鱼类种类组成等可能发生改变,适应缓流和静水生境的鱼类可能成为库区优势种,适应自然流水生境的鱼类将退缩至库尾或库区支流上游。电站日调峰运行造成的水位陡涨陡落将对坝下卧龙寺沟汇口、下渡林场、霍曲河口等鱼类产卵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陆生生态影响。水库淹没及占地范围多为海拔2700米以下的农田、干旱河谷灌丛等,工程施工占地、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等将对部分野生动物生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重点保护动物猕猴等主要生活在海拔较高的山区,工程建设对其生境影响较小。

  (四)其他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工程运行期,在坝址处每年10月至次年2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17.1立方米/秒;3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35.4立方米/秒。在研究制定两河口水电站生态调度方案、开展生态调度试验、对下游河段鱼类产卵场进行调查监测等基础上,统筹制定本工程与两河口水电站联合生态调度方案。在鱼类主要繁殖期4月至7月制造多个连续7天至10天的涨水过程,促进鱼类产卵。工程初期蓄水期通过泄洪闸下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机组发电下泄生态流量,在机组全部停机的极端工况下,通过泄洪闸下泄生态流量。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工程应进一步优化运行方案,尽量保障坝下流水生境和水位的相对稳定,在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时,应明确生态流量下泄、承担基荷发电任务等要求,将生态流量泄放、生态调度等要求纳入工程运行调度规程。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污(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蓄水前开展库底生态环保清理。运行期配合相关地方部门加强库周污染控制,库区严禁开展水产养殖,对库区及相关河段水质开展长期监测。

  (三)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统筹做好雅砻江中游干支流鱼类栖息地保护工作,将雅砻江干流牙根一级坝址至牙根二级库尾约6公里保留河段、支流卧龙寺沟全流域划为鱼类栖息地保护河段。配合地方政府在工程蓄水前拆除卧龙寺沟的三道桥水电站、铁泉水电站,对相关河段实施生态修复。制定鱼类栖息地保护规划,进一步细化优化各项保护修复措施。严格落实工程过鱼措施,采取竖缝式鱼道过鱼方案。下阶段开展鱼道专项设计和相关水工模型试验,优化鱼道布局、结构和参数。制定鱼道运行管理规程,确保长期有效运行。运行期开展过鱼效果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效果采取适应性调整措施。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措施,依托两河口鱼类增殖站实施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对象为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厚唇裸重唇鱼、青石爬鮡、黄石爬鮡、软刺裸裂尻鱼等,放流规模为14.6万尾/年。结合鱼类栖息地保护需要,科学选择合适河段开展长期增殖放流。两河口鱼类增殖放流站应抓紧开展厚唇裸重唇鱼、软刺裸裂尻鱼的育苗培育,尽快取得鮡科鱼类人工繁育技术突破。开展运行期鱼类增殖放流标记及放流效果监测与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调整增殖放流地点、对象及规模。

  (四)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工程淹没和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创新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和蓄水前对施工区及水库淹没区野生动物进行搜救,对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救护措施。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弃渣应全部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向河流倾倒。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应同步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初期可采用人工管护等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先采取封闭砂石加工系统、新能源或低排放机械等绿色施工工艺、工法和设备,创建绿色工程。针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扬尘、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针对雅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雅江县看守所、雅江县森林武警营地及白姑居民点,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本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可研、初设等设计阶段以及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降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删减相关环保措施,相关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拟发生变化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及《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环评相关手续。下阶段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和专项设计,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明确时序安排及投资概算。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在蓄水前应自行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初期蓄水期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及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鱼类栖息地保护措施(含水电站拆除及生态修复)、过鱼设施、生态环保清理报告等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生态调度、增殖放流、过鱼、栖息地保护等措施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纳入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和平台。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你公司应尽快建立雅砻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对重点保护河段和重点保护对象的调查监测。尽早启动开展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实际影响、发展趋势和已实施保护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从流域层面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措施布局和保护方案。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0月12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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