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百科网

搜索

喜欢作者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次将扫描电镜写入《中国药典》通则草案

2023.6.05
头像

南州

分析测试行业的搬山工

  4月底,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关于扫描电子显微镜法通则草案的公示”(以下简称“草案”)通知,草案表示拟制定扫描电子显微镜法通则,并将拟增订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草案公式通知如下:

关于扫描电子显微镜法通则草案的公示

  编号:Fg2023-0052号

  我委拟制定扫描电子显微镜法通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增订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昕怡

  电话:010-67079522

  电子邮箱:xuxinyi@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附件:

  扫描电子显微镜法公示稿.pdf

  扫描电子显微镜法起草说明.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3年04月24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
文章推荐